土地共享計劃獲原則性同意 恒基:重要第一步冀為大埔帶來新面貌

撰文:許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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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公布三宗獲先導計劃顧問小組(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該三宗申請分別在元朗及大埔區,擬提供共約21,600房屋單位,包括約15,100 個公營房屋單位。

其中一幅為恒基(0012)、會德豐旗下的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項目,預計提供約9,19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3,640個私營房屋單位。

恒基兆業地產集團發言人指,十分歡迎特區政府原則上同意集團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這是重要的第一步,將繼續與相關政府部門協商,加快發展有關土地,冀能為大埔新市鎮帶來新面貌,建立新舊共融、均衡的社區,同時增加房屋供應,紓緩港人殷切的住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