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補貼劏房戶恐落空 要求兩電設獨立電錶 更應加強保障租住權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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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昨天(7月3日)宣布,為了減低兩電增加天然氣發電導致的電費加幅,要求立法會支持撥款87億元補貼住宅住戶,每戶共獲3,000元。然而,劏房戶絕大多數不設獨立電錶,難以直接受惠。現時劏房業主濫收租戶水電費相當普遍,縱然兩電提出措施緩減問題,但未能杜絕業主日後趁機加價,租戶成為能源轉型的受害者。此事再次反映現有法例缺乏保障租戶,港府必須修訂法例,加強租住權保障,堵塞法例漏洞。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指,政府與兩電簽訂新一分《管制計劃協議》時,明白社會關注劏房戶,已盡量要求兩電為劏房戶安裝智能電錶。(歐嘉樂攝)

業主濫收電費積習多年 電費補貼無助解決問題

轉用潔淨能源發電,理應是全社會受惠。當然,在轉型過程中,政府和電力公司需要衡量對市民的財政負擔。補貼基層並非壞事,現時政府的方案為五年內為每個住宅每月補貼50元。補貼方式有斟酌空間,例如應該改至用電量愈少補貼愈多,或者應保障首250或300度電價不變,突顯對基層的保障。

不過,劏房戶仍然未能直接受惠,甚至是輸家,因為被業主濫收電費的情況或許更嚴重。缺乏獨立電錶是關鍵原因。

根據2016年人口普查,全港共有9.18萬個劏房,有20.97萬人居住。劏房濫收電費,由來已久。這是因為絕大部份劏房單位均沒有獨立電錶,租客交多少電費,只由業主自訂,並非以中電收費計算。在計算用電量方面,近半受訪者由業主、地產代理或包租抄錶,當中部份根本不知道實際用電量,由業主說了算,租客的知情權相當有限。

社區組織協會在去年底調查劏房戶的電價及電費,發現過半受訪者繳付每度電1.6元或以上的電價,遠較中電平均電價1.154元為高。近四成受訪者每月繳交300元以上電費。

政府今(3日)前,將向每個兩電住戶提供3000元作電費補貼,分60個月發放(即每月50元),當局會爭取在立法會休會前,就電費補貼申請87億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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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口說幫租戶裝電錶 業主可會順從?

現有規例未能有效幫助劏房住戶討回公道。根據《供電則例》,業主不得將電力轉售給租客,但《供電則例》只屬於電力公司與業主之間的合約,並非法律,難以執法及施加懲罰。

再者,即使兩電願意為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但大前提是單位符合電力條例規定的安全標準,並且要業主同意。因此,現時超收電費的業主,根本不會歡迎電力公司安裝電錶,因為日後就只能「明碼實價」計算電費。

政府曾經回應,如果租戶遇上不公,例如電費違反租約協議,可以尋求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調解服務,以至循民事訴訟解決。首先,不少租客連租約也欠奉,就算有,條款也未必羅列電費。其次,要追討業主,必先花出巨大時間和精力。《香港01》去年底訪問了一對夫婦,二人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花了十個月,追回業主八成濫收水電費,約一萬元。現實是,更多住戶寄人籬下,唯有啞忍。劏房住客工作時間長,又經常搬遷,肯挺身而出的只是並不多。

關注團體多次向政府和電力公司申訴,回應仍未積極。政府和兩電主要以補貼緩減問題。兩電過往大肆宣傳劏房戶電費補貼計劃,例如中電推出「全城過電」,每年補助申請住戶300元,即每月25元。港燈則有電費折扣,優惠弱勢人士。但社協發現只有約五分之一受訪者申請,當中超過六成表示無助減輕電費負擔,包括金額不足和業主操控補貼價。

中電及港燈建議在索罟群島附近的頭顱洲以東約4公里的離岸海域設置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中電提供)

修改電力條例、兩電罰違規業主、租約訂明電費 三招冀加強租客保障

在今次加價安排,兩電均提出相應措施,為劏房戶每年資助500元,安裝獨立電錶及為住戶更換省電電器。誠然,中電日後的資助額比現時高,但仍不及一般住戶的每月50元。兩電也有需要澄清,新津貼會否跟現有計劃抵觸。而且,再次提出建議安裝獨立電錶,正如上文所述,口惠而實不至。更重要的是,關鍵的濫收問題仍未解決。

要停止業主濫收電費,大方向可以循以下途徑應對。首先,工聯會去年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電力條例》,容許業主轉售供電給租客,但需先得到電力公司批准。禁止業主在未經電力公司的同意下向租客轉售電力或以較高價格轉售電力,否則干犯刑事罪行。草案有待審議,大方向值得支持。

過往兩電表示懲罰不肖業主費時失事,結果卻導致租客歷盡剝削。因此,在條例生效後,電力公司不應因為司法程序冗長和昂貴,而放棄向業主追究濫收電力的責任。若能殺一儆百,嚴厲罰款,業主濫收風氣應可收斂。

第三,政府要重訂租務管制及租住權保障,最起碼要規管業主和租戶必須簽訂租約,並訂明水電煤等能源計算方法。政府也應重設租務審裁處,遇上租務糾紛時可以尋求裁決。常見的反對聲音指,重訂租務管制導致其他巧立名目的收費,無助租客,但一紙文書加上專職審裁渠道,相信比現時近乎從缺的保障優勝。

我們不應把濫收費用看作只是基層苦況,而是更宏觀的公平問題。縱然大部份的劏房戶也是基層街坊,但2016年人口普查表示,有14.6%的劏房住戶的每月收入至少二萬元,比例不低。他們的水電負擔未必如草根沉重,但濫收就是濫收,不分階層,政府必須處理,確保能源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