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造假 政府須開誠布公、嚴懲涉事職員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香港01》獨家報道,揭發懲教署在今年3月至4月的周年跑步體能測試,竟然全部12日均沒有考官及軍裝職員出席,當局還涉嫌以虛假文書,報稱考試已如期舉行。
茲事體大,懲教署及保安局決不能護短,並須將所有資料開誠布公,及嚴懲涉事職員。

《香港01》周一(27日)報道,大嶼山塘福懲教所逾200名軍裝職員,缺席今年3至4月舉行的周年跑步體能測試。但懲教署指,測試已如期完成,職員亦已獲「補鐘」。(香港01記者攝)

大嶼山塘福懲教所今年3月至4月,為逾200名軍裝職員舉行周年跑步體能測試。然而,《香港01》記者實地觀察及拍攝全部12日考試,發現無任何考官及軍裝職員出席。

更甚者,有考官以職員的上班紀錄代作簽到,偽造考試紀錄;有小部分人只簽名當出席,實際上沒有跑步;懲教職員在「考試後」,更獲「補鐘」一小時。如此造假案,可謂令社會震驚,有四大問題必須認清。

一:懲教職員欠紀律

首先,懲教署職員作為紀律部隊,卻竟然欠缺紀律。

周年跑步體能測試,本為他們份內之事,而且就算部份人要以工餘時間參加,亦可獲「補鐘」安排,即扣減工作時間,可見體能測試是他們職責本份之一。可是,職員明知故犯,視體能要求如無物,造假了事,可謂目無紀律。

二:懲教署制度崩壞

其次,這次事件不只是有懲教署職員作弊,欺上瞞下那麼簡單,而是制度崩壞。根據考試安排,本應有體育教練負責計時和紀錄,並有考官監督考試,然而《香港01》記者連日觀察,現場竟不見任何體育教練和考官,並有20多個小時的錄影片段為證。

由此可見,教練和考官亦可能知情不報,縱容職員造假了事。故此,這不只是部份職員的紀律問題,更是整個體能測試的制度崩壞,並不可靠。

《香港01》取得塘福懲教所一份2015年的補時紀綠,顯示職員就周年體能測試(Annual Fitness Test)填寫「補鐘一小時」,並須自行簽名作實(黃色標示)。其後,組別主管及核准人員需要加簽核實及批准(紅色標示);紀錄的左下方註明,核准人員必須為總懲教主任或以上職級(紅線示)。(塘福懲教所2015年補時紀綠)

三:輕視懲教之重責

懲教署作為香港政府七支主要紀律部隊之一,負責看守在囚人士,責任重大。他們不只要面對可能有囚犯逃走及使用暴力等事件,亦獲授權擁有及使用槍械,足見對體能有一定要求。正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涂謹申所指,跑步試旨在檢視懲教人員的體能,能否勝任其崗位,考試如涉造假,後果可以很嚴重,立法會有需要去信懲教署要求交代。

在民調之中,市民對懲教署的信任度原本已屬紀律部隊中第二低,僅勝於警隊。今次事件,必然對懲教署的可靠形象再成打擊,叫社會怎能放心?

四:涉浪費公共資源

正如前述,若然跑步試的時間安排在懲教署職員工作期間,職員等同加班工作,可獲「補鐘」安排。沒有參加跑步試的職員造假紀錄,虛報完成測試,同樣可獲「補鐘」,等如白白領取薪酬,浪費公帑。故此,即使職員的體能合格、能夠勝任,這次造假事件亦在損害公眾利益,為社會所不能接受。

由於這次造假涉嫌是制度崩壞,懲教署內部的監管機制失效,因此保安局甚或更上級部門實應即時介入。首先,當局必須開誠布公,將所有體能測試的紀錄拿出來,以作交代;其次,今次事件若查明哪些人涉嫌造假,必須嚴懲,甚至予以起訴。

目前署方只謂體能測試已完成,歡迎傳媒就投訴提供資料云云,只怕難以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