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寬敞戶換屋政策的效果成疑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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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為善用公屋資源,去年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調遷試驗計劃」,藉終生寬免租金鼓勵長者寬敞戶「大屋搬細屋」。然而事與願違,不少已申請調遷的租戶拒絕接受編配單位,反映寬敞戶調遷誘因不足。長者租戶久居於現址,自然對相關環境產生慣性,不易離開;而長者能於熟悉環境中頤養天年,亦未嘗不是「善用」房屋資源,政府不可能強求他們調遷。要增加公屋大面積單位的供應,覓地建屋才是根本之舉。

特首林鄭月娥在2018年提出長者「寬敞戶」調遷的新政,意讓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70歲的全長者公屋寬敞戶,調遷至較小的新或已翻新的單位,以騰出其現居的較大面積單位,而申請戶藉此可享終身租金全免。房委會去年中通過相關建議,並在12月正式推行「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調遷試驗計劃」,當中房委會每年會預留300個單位配合調遷,而合資格的申請戶可獲最多三次房屋編配,而且亦可獲搬遷津貼,而其交出的單位會作公屋輪候冊上的編配之用。

房委會推出長者寬敞戶調遷免租試驗計劃。(資料圖片)

但據房委會數據顯示,迄今年6月底雖只批准約270宗申請個案,即為每年300個可編配作調遷用單位數目的9成,房屋署更已向其中約90戶發出「配房通知書」,惟當中只有13宗個案接受及已調遷,60戶卻拒絕接受所編配單位,即佔已配房戶的三分之二,可見長者寬敞戶對編配單位反應相當冷淡。

長者「褪軚」 不難理解

租戶拒絕編配原因仍需具體研究,但編配誘因不足的原因亦不難猜想。房委會所預留的300個單位並無指定面積及地區,自然增加不少變數。先不用說租戶或感其獲編配單位面積過小、屋邨陳舊等質素問題,單是申請戶未必能獲同邨、甚至只是只區公屋編配,已教不少長者卻步。畢竟,長者居於現址多年,建立一定的社區關係(如鄰里關係),亦慣於活動在熟悉的生活環境,同時其子女亦有機會只居住現址附近,倘若長者戶未能獲同邨調配,勢對深深影響其生活模式,自然減卻租戶對調遷的興趣,更不用說申請戶甚至不獲原區編置。

更甚者,對不少獲子女供養的長者來說,終身寬免公屋租金雖有一定吸引力,但亦非可觀得能教他們放棄熟悉的生活環境,不難想像有長者寬敞戶只抱有試試看的心態申請,惟實際決定仍待具體單位條件、質素為何。更可況縱使房委會提供搬遷津貼,但徒置新居始終需一定的金錢及時間成本,不少長者戶最終「褪軚」實在不難理解。

其實隨人 口老化,年輕一代逐漸搬離公屋,居住公屋人口減少勢在必然,長者寬敞戶的情況自然愈見明顯。若純粹以資源分配效率,即一定面積的住宅單位能居留多少住戶來說,長者寬敞戶的情況絕非善用公屋。但若公屋功能為協助住戶安居的話,容讓長者戶於習慣的生活環境下頤養天年,亦未嘗不是「善用」公屋資源,要求長者戶騰出現居單位實非逼切。

房委會曾言,計劃目的為給長者寬敞戶多一個選擇。同時有助收回大型單位再編配。誠然,房委會以鼓勵而非強逼方式,希望藉此「騰龍換鳥」,理念上亦無不可,而如有長者戶認為計劃安排理想、甚至可以改善生活,更是一石二鳥。但正如上述,計劃誘因不足,政府及房委會如希望能藉此從長者寬敞戶收回大量的大單位,恐怕是緣木求魚。始終要增加可靠的公屋供應,造地建屋才是唯一正途,政府應加緊腳步。

收回大單位 卻建細單位?

另外,房委會藉計劃收回公屋大單位,無疑肯定了相關單位供應之重要,然而房委會近年公屋單位越建越細,納米單位更是屢見不鮮。當房委會想盡辦法增加公屋大單位的供應,惟卻將新興建單位的面積不斷拉低,政策取態明顯相當矛盾。政府與房委會與其費神研究如何從寬敞戶手上取回單位,不如首先更正建屋方針,不要讓新建公屋面積愈縮愈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