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擬建組合屋 折射政府房策與規劃失誤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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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先後在5月和本月建議在將軍澳三個選址興建過渡性房屋,合共760個單位,讓基層在輪候公屋期間,仍可以改善住屋環境。當區區議員對選址甚有保留,列出的原因不無道理,從中亦反映政府一直有負地區居民建設社區設施的期望。

三個建議選址分別是將軍澳寶邑路及至善街交界的政府用地、將軍澳寶林北路近寶林消防局,以及唐賢街至善街交界的兩幅短期租約用地。回顧歷史不免叫人唏噓,因為寶林北路選址的附近是昔日臨時房屋區。居民以為臨屋區於2000年清拆,換入公營房屋,標誌着居住環境進步。想不到二十多年後,臨時房屋重現區內。縱使日後的組合屋,相信裝潢和社區支援較以往好,但仍要等候一段時間才能有固定棲身之所。

同時,社聯亦建議於唐賢街及至善街交界(天晉二對面)、一幅3,800平方米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用地,建組合屋作過渡性房屋之用,料此幅用地可提供約200個單位。(區議會文件截圖)

選址三個爭議

西貢區議員普遍不同意選址,主要理由有三:居民數目增加,質疑未能適時交還土地,社區設施落成無期。

民意代表的部分理據也許過慮,每個選址增加數百人,對社區的額外負荷畢竟有限。此外,社聯承諾五年內交還土地,而其管理層亦指出,眼見區內託兒照顧服務不足,故初步構思於選址增設相關服務,給租戶有機會參與社區保姆或其他義務工作,支援社區。這個建議甚為可取,外界擔憂當區居民,尤其是私人屋苑居民出現鄰避心態,抗拒基層住在附近。如果有非政府組織居中建立橋樑,能夠促進社會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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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耽誤了當區居民十年,居民憂心組合屋令原本設施遙遙無期,令區議員和居民對如期興建社區設施無信心,可以理解。三個地方中,有兩個原定興建社區設施。寶邑路用地原本已分別在2014年定為室內暖水泳池,唐賢街用地早於2005年已劃為文娛用途,及後定為文娛中心、公眾街市及綜合大樓。還有商議多時的將軍澳中央公園,一再延遲至最早2025年才落成。說穿了,政府多年來規劃又規劃,令土地長期曬太陽。現在拍板興建設施,由動工到落成再需要額外五年,社聯才有機會借地建組合屋。

興建組合屋,反映基層市民無以安居。就算是組合屋選址,同樣暴露香港的規劃失誤,既令40萬將軍澳居民不滿,也令規劃用地長期閒置。負責房屋和規劃的政府官員,必須反思過失,從速改革,加快建屋規劃進度,才可對得起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