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有善治 不只要確保公務員忠誠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公務員事務局將於下月發出通告,交代新入職公務員宣誓和簽署聲明等事宜,表明拒簽者將不獲聘用。有關做法料可滿足《港區國安法》第6條的要求,加強公務員的政治忠誠。然而,這與提升香港的管治水平卻無必然關係,因為對特區忠誠的公務員可以是得過且過的庸官。倘若當局欠缺「刀刃內向」的勇氣,拒絕革除官僚習氣,恐怕無法回應市民的迫切訴求。

長期以來,本地公務員的質素備受肯定。前港督彭定康曾形容在1990年代與其共事的香港公務員是最能幹的。當時香港尚處於黃金年代,諸多潛藏的管治危機仍未充份顯露出來,因此沒有多少人會質疑「能幹」的評價是過譽。但到了管治問題叢生的當下,像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這樣的機構仍把香港「政府效率」評為全球第一,而港府又對這些讚譽甚為「受落」,則頗令人困惑。

無可否認,香港公務員在一些層面確實相當優秀,例如政府不存在系統性貪污,這點值得嘉許。可是市民並不滿足於主事者徒具個人操守,更重要是運用行政主導的優勢,切實解決社會矛盾。但實踐證明,他們在回歸以來卻沒有多少佳作,箇中原因值得反思。香港的公務員自詡以行政程序「管治」社會,並避免「政治」,但現實中容易淪為形式官僚,工作因循。當社會多數市民只視公務員如「鐵飯碗」,政府無善治便是可以預料的。

「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前總理朱鎔基曾批評港府「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可謂一針見血。政府處事往往受制於官僚文化,有些事明明知道應該做,但總因諸多理由而搪塞,最能夠說明這個問題的莫過於土地住屋困局。上月底,粉嶺高爾夫球場地契到期,合理做法應該是盡快收回建屋,但當局居然決定續租,變相推遲解決住屋問題。而最高決策的特首林鄭月娥正正是政務官出身,自稱不懂政治,只懂管治。相比之下,新加坡政府卻早在2014年宣布回收幾幅高爾夫球場用地建設房屋和公共設施。土地住屋困局是香港缺乏善治的關鍵,身為管治團隊骨幹的公務員對此卻沒有承擔,香港又如何繁榮穩定?

港府不斷強調「行政主導」,這不應只是一句口號,而是要具體實踐。香港管治體系中,公務員負責執行政策,但其實首長級官員或多或少已在參與政策制訂和推銷,連同政治任命官員也不少出身公務員體系,他們是否有足夠的認識及政治魄力?香港在回歸後不只公民社會日漸成熟,而且許多經濟及民生問題需要根本性的改革,殖民地年代的管治文化難再適用。如果要為香港改革嚴重滯後和「一國兩制」實踐遇到障礙問責,公務員恐怕難辭其咎。

經歷去年反修例動蕩後,林鄭政府自然重視公務員的政治忠誠問題,但同時官僚習氣也要革除。這個過程一定是艱辛的,但不能迴避。政府縱然只能令街頭示威一時平靜,而無法讓社會公平正義,市民安居樂業,肯定也是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