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失業貸款只是隔靴搔癢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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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政府周三(24日)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將宣布設立失業貸款,以減輕失業者的財政壓力。這構想或許能助市民度一時之難關,但無法解決基層市民的財政壓力。若然官員只想藉此代替失業援助政策,那只會叫人失望。

據報,失業貸款的申請者須聲明自己失業一段時間,並以稅單或銀行戶口紀錄證明。貸款上限為在職時的月薪六倍或八萬元,以數額低為準,年息一厘。申請者首12個月只需還息,還款期最長五年,若如期清還可獲退回利息。貸款由銀行審批,政府百分百擔保,承擔額為100億元。政府期望經濟在疫後復甦,失業者可以再就業,即使他們在失業期間財政緊絀,也不用光顧財務公司捱高利息。

借定唔借 還得到先好借

政府或會認為貸款計劃是一石二鳥,申請者手持應急錢捱過經濟逆境,政府亦可回應坊間對政府支援失業者的訴求,並能在日後收回這筆支出。但是即使還款期多達五年甚至最終免息,貸款就是貸款,申請者始終要清還。假設借盡八萬元而五年內還清貸款,最遲在第13個月起市民每個月便要償還1,730元,款項大概是2020年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9%,比例其實不輕。借款人若然沒把握在一年後能找到工作及有足夠薪水,他們或會對貸款計劃卻步。

日前公布最新的失業率為7%,有專家相信失業率尚未見頂,政府亦警告失業率回落速度緩慢,難在三年內降至5%。既然如此,打工仔自然會擔心即使努力找工作仍然長期失業。若要在未找到工作前就開始償還本金,生活就百上加斤。基層市民及低技術勞工或許會打退堂鼓,情願節衣縮食而非貿然借貸。

有報道指疫下失業貸款措施不是香港新創,日本也有。不過,日本政府的「綜合支援資金計劃」規定,非住民稅課稅家庭的申請者,在償還貸款時若然收入仍持續減少,便可免除償還。這種安排更能顧及基層市民及低技術勞工的憂慮,減輕他們的財政壓力。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組織幹事林俊彤指出,失業援助金可設條件鼓勵就業。(孔繁栩攝)

開創職位和失業援助才是根本

對於市民來說,最重要的是就業機會。政府若然推出失業貸款,應當有足夠的政策製造就業機會,幫助失業人士盡快找到工作。政府要做的是短期內全力遏止疫情,改善「特別。愛增值」等各項就業培訓計劃,協助打工仔轉職和提升技能,更要引領產業轉型,吸引企業來港開設職位。

另一方面,即使市民有心求職,也不代表他們能找到工作。始終增加就業機會需時,這還涉及香港的經濟結構問題。故此,政府應該推出失業援助金,幫助失業者解燃眉之急。多次堅拒設立失業援助金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擔心臨時政策最終「恆常化」。這其實不應該是拒絕的原因,反而恰恰是從速推出失業援助的理由。基層市民因為失業而面對的財政壓力,的確不只是疫情期間才有。只要設有門檻,令政策針對性地幫助有需要的市民,失業援助金實在應該是恆常設立的。政府願意豪花逾800億元設立漏洞處處的「保就業」計劃,卻對幫助基層市民時諸多推搪,錙銖必較,這又怎樣說得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