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的愛國者才適合治港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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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周日至周一(2月28日至3月1日)一連兩天,在深圳會見香港各界人士,聽取有關完善「愛國者治港」制度的意見。不少人預料,周五(3月5日)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將會對有關問題作出指示。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特首及主要官員等必須效忠中國香港特區,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亦曾指出港人治港的條件是「愛國者治港」,而愛國者當然是反對港獨、分離主義和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的。故此當局在2019年社會動盪及港獨思想抬頭後,考慮如何保證由愛國者治港,也不令人意外。

然而,愛國不應該是治港者的唯一條件。愛國的人很多,但卻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治港。前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提及特首四個條件,除了愛國愛港及中央信任之外,便包括了有管治能力及港人擁戴。若然一名治港的愛國者沒有管治能力,那麼他再愛國也好,又怎樣能讓香港繁榮穩定?

愛國者為什麼治不好港?

某程度上,香港如今的政治及社會崩壞,過去的治港者也應該負上相當的責任。正是因為治港者沒有重視社會公義及經濟分配,致使本地貧富懸殊持續擴大,大部份市民也未能安居樂業。繁榮、穩定淪為少數權貴專利,這不是「一國兩制」的真正精神,甚至恰恰是站到了其對立面。正所謂物先腐而後蟲生,社會離心離德甚至有分離主義滋長,顯然反映管治出了嚴重問題。

需要反思管治缺失的,除了特首、行會成員及司、局長此等狹義的治港者,也應該包括建制派以及港區人大代表、政協等廣義的治港者。建制派向來被視為政府管治聯盟的一份子,是支持特首施政的重要力量,但他們一直以來既沒有督促政府施政,甚至自己也與社會民意有所脫節。港區人大代表、政協既有參與投票選出行政長官,亦可以直接向港府高層反映意見,甚至經常獲中聯辦等單位諮詢,若然他們果真明白社會民情,早應該建議要如何改善施政以解決香港的社會及經濟結構問題,而非只在社會騷亂後徒然譴責。

在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近日召開的「愛國者治港」會議上,不少傳統政治及商界精英也獲邀出席,如行會成員李國章、湯家驊、前成員范鴻齡、劉遵義、方黃吉雯、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全國人大前常委范徐麗泰、全國政協前常委陳永棋、劉漢銓、前政協兼前中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等。這些都是公認的愛國者,堅決反對港獨、擁護中央及特區政府,但為什麼香港仍然問題叢生?這實在值得我們反思。

香港需要新思維與新方法

不少與會者都是經驗及資歷豐富的,除了上述的范太、李國章、劉遵義、陳永棋等人,還有商界的瑞安集團羅康瑞、合和實業主席胡應湘、九龍倉大股東吳光正等。當中吳光正最為人記得的,莫過於其1996年與董建華角逐第一屆特首之位。二十多年已經過去,香港亦即將舉行第六屆特首選舉,如今香港面對的政治、經濟及社會挑戰與當年亦大不同。這些傳統精英能對香港管治提出多少意見,社會不無疑惑。

新的問題需要新的解決辦法,要有新的解決辦法先要有新的思維。正如去年港澳體系換人,並不意味原有的團隊不夠愛國愛港,而是中央有決心以新的思維應對香港困局,換個角度來看問題。對於香港怎樣才能找到適合的治港者,以至於如何才能盡快展開經濟及社會改革,重新走在繁榮及穩定的道路上,我們又豈能不需要新的腦袋及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