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只是權宜 「住大啲」必須堅持
簡樸房接受登記近半年,當局已接收到超過3.4萬個登記申請,佔全港約11萬個分間單位的三成多,可以說是進度理想。惟翻查名單,屯門兆康苑、大圍顯徑邨都有單位登記成為簡樸房,令人憂慮有違公營房屋政策的原意,甚至是簡樸房制度會否出現偏差。
居屋劏房謀取暴利
扭曲房屋政策初衷
兆康苑四個高層單位申請了登記。有傳媒發現,屋苑至少兩個單位有劏房,其中一個更是「一劏五」。無可否認,居屋單位在補足地價後,就已脫離公營房屋的轉讓限制,業主可以自由在市場買賣以及出租;然而,租置公屋或是居屋,政策原意是利用公共資源與社會資助,為中低收入家庭及基層市民提供負擔得起的住屋保障。如今有關單位的業主不只是出租圖利,更是分間成多個單位來謀取最大利潤,無疑是對公共資源初衷的扭曲。
試想,公屋綜合輪候時間4.8年,居屋超額認購約14倍,對於廣大仍在望門興嘆的基層市民而言,看見公營房屋淪為生財工具,被拿來謀取暴利,該當何想?「合法」不代表「合理」,因為政策制度未必能夠跟得上扭曲的市場。正如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最直接的做法是在日後出售公屋(如租置計劃)或新居屋時加入法定條款,禁止業主將單位分間或改建成簡樸房,讓公營房屋的單位回歸政策初心。
簡樸房是權宜之計
切勿助長改建歪風
除了公營房屋之外,登記名單亦不乏「指標屋苑」的單位,例如日出康城、大圍名城乃至美孚新邨等中大型私人屋苑單位,均榜上有名。正如公營房屋單位的登記那樣,雖然登記不等如認證,只是可享寬限期至2030年而不用被取締,最終去留仍然要視乎當局的審批。然而,簡樸房的認證標準門檻不高,只須符合最低面積、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獨立廁所等。若然合法分間成多個單位可以賺取更多的租金,這會否助長了改建風氣,令更多業主加入行列以謀取更大利潤,無疑令人憂慮。
簡樸房訂立的標準如最低八平方米面積、獨立廁所、基本防火要求等,只是為了取締劣質劏房而不得不採取務實、妥協的安排,性質上絕對不是一種值得鼓勵、政策追求的住屋模式。再者,不論是公營房屋或是私人屋苑,規劃及興建之初不會沒有預期居住人口,其渠務系統、升降機運載力、消防安全,乃至社區內的公園、學校、交通等配套設施,都考慮過住戶數目。一個500平方呎如果以「一劏五」分租,居住人數就可能由原本四人倍增至八人甚至更多。
必須堵塞濫用漏洞
提供更多更大單位
須知道差估署6月私人住宅租金指數按年升5.%再創新高,今年首6個月租金指數累升2.64%,樓價指數累升7.88%,分間單位的商業誘因恐怕愈來愈大。簡樸房政策容許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申請認證以合法出租,萬一形成趨勢,會衍生多少問題?簡樸房的政策原意既然是「告別劏房」,就應該慎防變相帶來更多分間單位。
政府在宏觀理念是「住大啲」、「住好啲」,這是為什麼2022年引入了最低單位面積規定,要求所有新興建的私人住宅單位實用面積不得少於26平方米(約280平方呎),以扭轉「納米樓」的趨勢。如果另一邊廂,又衍生更多8平方米(約86平方呎)的分間單位合法出租,豈不是政策自相矛盾?
歸根結柢,關鍵在於簡樸房的定位到底只是權宜之計,還是長遠政策?現屆政府具備宏觀視野,重視長遠佈局,正在制定香港首份五年規劃。同樣地,房屋政策都應該有戰略性、前瞻性,目光超越取締劣質劏房的短期目標,超前部署住屋體系的終點站。一方面是政策法規必須完善,堵塞被濫用的可能,如果需要退場機制就及早準備;另一方面是結合高效市場,逐步消除分間單位的誘因。只要市場上的住屋價格合理、空間寬敞,沒有人要無奈接受分間單位以至是納米樓;當租金回報率因需求減少而下跌,業主亦都無利可圖。所以持續增加公營房屋、簡約公屋、私樓單位,始終才是治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