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遊樂場地契約 「暫緩」續期何時了?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政府過去以免地價或象徵式地價直接批出27份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給予24個私人體育會所,相關政策一度引起社會公眾廣泛質疑,當局後來決定會在2027年檢討是否續約和增加徵收地租,而今年又再有四份此類契約相繼到期,包括兩份一早到期但獲得安排「暫緩」處理安排續期的契約,亦即域多利遊樂會租借西貢地段及香港遊艇會租借輋徑篤地段,二者合計牽涉土地面積25,000平方米。

2013年10月,審計署報告已經指出免地價或以象徵式地價直接批出土地予私人體育會所的政策「有迫切需要全面檢討」,包括審慎研究應否採用「暫緩」安排處理已到期的契約。民政事務局隨即於次年按照署方建議,聯同發展局、地政總署及規劃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檢討相關政策,但具體公眾諮詢卻等到2018年3月才正式開展,內容亦未觸及「暫緩」安排。

共27幅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契約用地佔逾300公頃土地。(資料圖片)

2019年2月,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匯報公眾諮詢結果時,終於確定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未來需要收取地價市值三分之一作為租金,但會等到2026至2027年「才進行整個大政策,包括地價和開放政策作一個調整和規定,讓它們在這七、八年內和它們的會員商討,去籌組資金維持,計算會費,怎樣提升會費去繼續維持」。

續期暫緩過久依舊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地政總署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答覆議員問題時,仍將域多利遊樂會租借西貢地段列為「到期而暫緩繼續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其「暫緩」到期日為2021年8月31日;可是早於2014年的財委會會議上,署方便對涉事地段作出相同分類,而且當時列出的「暫緩」到期日為2014年8月31日,亦即此等「暫緩」安排起碼持續超過七年之久。

香港遊艇會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契約於2021年到期。民政事務局指其獲安排續約至2027年。(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至於香港遊艇會租借輋徑篤地段,地政總署於2014年則是列為「尚未到期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當時契約到期日為2014年10月8日,不過該地段此後亦是一直因未完成續期手續而多次獲得「暫緩」安排,導致去到今年依然屬於「到期而暫緩繼續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最新的「暫緩」到期日則是2021年9月8日,代表它的「暫緩」安排同樣維持了六年以上的時間。

回避過渡難題並不可取

雖然民政事務局表示獲批准續期至2027年6月30日的上述用地只是有待擬備續期契約,然而這種情況正正屬於2013年審計署報告批評過有個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根據「暫緩」安排等候續期太久的問題,況且在此期間租借團體可以按照舊年契約標準繳交便宜地租,難免令人質疑當局還想繼續依靠「暫緩」安排拖延問題,藉此避開在2027年前擬備續期契約的責任。

既然政府已經認同檢視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有其必要,加上這點又已經獲得了社會各方廣泛認可,那麼現在負責其事的官員和公務員們應該再無理由「暫緩」審視上述契約,相反他們更應該爭取在2027年來到前先行審查已到期的契約有否需要續期或加租,以便減輕六年後聯同其他個案一併處理的煩擾,同時也能向社會展示政府在這方面確實具備改革問題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