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虐兒再三出現 局部檢討易走漏眼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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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爆出虐待兒童事件後,其他機構日前相繼同樣被揭發有類似醜聞。單在上月,香港耀能協會鴨脷洲幼兒中心、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兩處,便都有職員被指牽涉虐待所看管兒童。而到了這個月,專門為6至16歲嚴重智障兒童服務的匡智會轄下松嶺第二校,又被發現多次有人對學生施行不恰當行為。

社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每年收集的新登記保護兒童個案,總數在過去五年由957宗增加到1,441宗,牽涉照顧者、老師或宿舍職員等身份的施虐者亦由54宗增至65宗,佔比一直都在5%左右。

雖然社會福利署的委員會上周完成首份檢討報告並提出了31項建議,可是第一階段只集中檢討了為6歲以下兒童而設的留宿幼兒中心服務,而接着的第二階段雖然會檢視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但其範圍僅及兒童院、男/女童院、非院舍寄養服務及兒童之家等,並未直接包括松嶺二校這類特殊學校。

檢討不能限於照顧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上周接受傳媒訪問時,強調松嶺二校事件由教育局跟進,變相即是指有關學校不屬於勞福局、社署或上述委員會的負責範疇。然而松嶺二校本身就有提供住宿服務,加上毗鄰同由匡智會經營的「匡智之家」亦在委員會下階段檢視範圍之中,故此將它們給區分對待顯然於理不合,應該一併檢視才對。

再者,特區政府自1999年起就設有一個「防止虐待兒童委員會」,其成員有教育局、民政事務總署、衛生署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非政府機構代表。它們於2019年共同制訂和通過了《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可見港府並非沒有現成的跨部門機制。現下事件若已超越勞福局或社署職權範疇,便有需要利用它去處理相關問題。

正如社福界議員狄志遠所說,業界不同機構接連揭發懷疑虐兒個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反映存在「根本問題」;至於他估計的人手不足、工作量大導致從業員將壓力發洩在兒童身上,無疑亦是其中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方向。當然,最重要的還是當局切忌遇到哪種服務出事,就只集中地檢視它,像上次是住宿照顧而今次是特殊教育,相反得從宏觀角度作出通盤檢視。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梁鵬威攝)

揭示強制舉報立法漏洞

另一方面,政府當局上月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強制舉報規定的立法建議進行諮詢,而當時引發社福業界較多憂慮的其中一點,便是從業員的上司或僱主自身根本沒強制舉報責任,甚至也沒有提及他們會因妨礙舉報或解僱舉報者而負上其他刑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前線負責強制舉報虐兒個案的人,自然仍會害怕遭到上級的介入或報復。

今次匡智松嶺二校虐兒事件,正好有先前涉嫌行為不當的前線人員,被指在上司包庇下得以避過追究,若此事屬實則足以說明立法建議應該兼及監管機構上司。除此之外,該校同時牽涉行政管理層級隱瞞校內兒童染疫個案,有前職員聲稱因為打算遵守防疫措施而反過來遭上級責難和警告,這也從另一角度說明上級責任的重要,政府擬備條例草案之時必須考慮此點。

虐待兒童個案即使是一宗都嫌多,可惜本港這類案件近來卻是愈揭愈多。為免情況惡化下去,政府與社會不能再怠慢看待其事,除了加強巡查、監察、培訓一類司空見慣的措施外,實在也應該深入檢視如何解決事件再三發生的根源。如果人手壓力真是一大原因,那就應該循此角度思考如何處理,而不是只從其他方面作出補救或回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