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案檢討不能「歎慢板」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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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星期五(5月6日)再次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涉嫌虐待兒童事件及檢討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事宜。今年2月要求召開特別會議的九龍東議員鄧家彪,原本希望保護兒童會與相關政府部門均能派員出席,但結果今次仍只有勞工及福利局與社會福利署官員出席,不見保護兒童會或負責審批幼兒工作員申請資格的教育局等其他政府部門派出代表。

「童樂居」涉嫌虐兒事件於去年底被揭發,警方其後隨即展開調查行動,截至今年3月已經拘捕34人。另外,保護兒童會委託獨立檢討委員會今年1月完成中期報告,社署在初步審閱報告內容後接受當中提出的管治改革方向及服務改善建議,但該報告並未觸及政府當局在監察與管理非政府機構提供服務方面的責任。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獨立檢討委會員檢討報告,提到已接納該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請辭。(歐嘉樂攝)

社署內部自我檢討不足

正好在今次特別會議前,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李浩然旗下團隊針對有關問題發表《香港非政府機構的監察與管理機制初步研究》報告,建議當局重新審視受資助機構的內部監察機制、對幼兒工作員的註冊制度和培訓課程訂下明確標準、主動因應社會發展調整更新各份官方文件及指引、建立非政府機構的人力資源管理數據庫,以及就跨部門協作工作事項釐清權責關係。

社署上月雖然也成立了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視監管服務問題與制訂可行的改善措施,但其工作預計需要等到明年3月才能完成,至今尚未形成任何具體建議。況且該委員會討論方向限制在「服務規管及監察」、「服務規劃及供應」與「服務質素」三個角度,看來是已經蘊含了排除檢視署方本身內部人手與一筆過撥款制度等其他問題的前設。

坊間不少意見認為「童樂居」虐童事件源頭在於社署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令受助機構重視成本效益,忽略前線職員人手壓力。

強制舉報機制立法緩慢

就連去年《施政報告》確認將立法的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港府最新目標也是訂在2023年上半年提交法案。明明在2019年,法律改革委員會便就強制舉報虐兒責任問題進行過諮詢,申訴專員主動調查報告亦有建議探討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可行性,而日前離港的時任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當年更已嘗試透過議員條例草案來促成立法,可見各界對此問題早有相當認識。

奇怪的是,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先前還是表示有關立法需要較長時間討論、制訂和作公開諮詢,因此估計仍要耗時一至兩年。而勞福局在回應鄧家彪三個月前所發出提問的時候,更拋出「部分個案亦已進入司法程序」的理由拒絕交代多項跟「童樂居」事件不存在直接關連的資訊。這些跡象難免都讓人感覺局方有意「歎慢板」等待事情冷卻或是由下屆政府接手處理。

「童樂居」事件被揭發以來已經過了接近半年,公眾輿論對其關注或許隨着時間有所降低,但這不代表主事官員就能夠一同擱置相關問題不去積極跟進處理。李浩然團隊的研究報告直斥政府當局「只在出現問題時才對特定文件及指引進行更新工作」,如斯散漫態度相信根本亦不限於規管兒童服務,而這才是香港大部分社會問題與悲劇會產生的主要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