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港澳辦不簡單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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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3月20日發出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以往列在國務院辦事機構下的港澳辦,現在的安排是:「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加掛牌子,由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相關職責」。

國務院機構設置有「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和「加掛牌子」兩種不同表述。「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機構有三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國家行政學院與中央黨校。

「加掛牌子」與「在……基礎上組建」

「加掛牌子」的機構有五個: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國家宗教事務局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加掛牌子。

從「加掛牌子」的首四個例子可見,掛牌機構和被掛牌機構並不等同,前者只是後者的一部份。中宣部包括了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牌子(另外還有國家電影局的牌子),統戰部包括了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牌子。沿此邏輯,過去三年夏寶龍雖然是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兼國務院港澳辦主任,但今次港澳辦在中央港澳辦「加掛牌子」,那麼前者應該只為後者的一部份,後者的工作層面和規模較大。

中央日前公布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亦指出,中央港澳辦是在「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基礎上組建」。另一處同上「在……基礎上組建」表述的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指其「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並包攬了中國人民銀行以及中國證監會的部份職責。沿此道理,中央港澳辦作為在國務院港澳辦基礎上組建的新機構,職責範圍較廣。

中央港澳辦的六個職責範疇包括了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依法治港治澳、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確較國務院港澳辦的職能廣泛而具體,例如以往並沒有提及「保障民生福祉」。就這六個範疇,中央港澳負責「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 用字與以往的「聯繫」和「建議」也很不同。

參考《中共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黨中央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相關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中央港澳辦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職能雖然不包括「頂層設計」和「整體推進」,但「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的層次亦不算低。結合職能擴大的分析,中央港澳辦的確與原本的國務院港澳辦大為不同。

雙循環格局下的香港角色

值得留意的是,中共中央在反修例風波後已對港澳工作進行改組,將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更名為領導小組,並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國務院港澳辦同時負責。但現在中共中央又再次作出大幅度調整,相信與過去三年的事態發展有關。一方面,新冠疫情無疑暴露了民生福祉的嚴重缺失。另一方面,國家亦開展了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加上反修例風波,正好對應中央港澳辦其中三個職責: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中央組建港澳辦,反映其用了更宏觀的角度研判事情。惟香港政府官員又是否從更高的角度理解,抑或只知中央支持和重視香港,而不知其所以然?這令人不無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