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頴彰|從「巴士阿叔」到華富邨命案:香港人正對暴力衝突脫敏
近日華富邨一宗發生於小巴站的嚴重衝突事件,再次敲響全城警號,提醒社會大眾必須正視公共空間中情緒失控所引發的風險。原本只屬輕微的「踩腳」摩擦,竟能迅速升級為激烈口角,繼而演變成肢體糾纏、壓倒在地,以至持續施壓,最終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這反映的已不只是個別人士一時衝動,而是城市公共空間中情緒管理、危機判斷、法律底線與社會互信同時承受壓力的深層問題。事件亦清楚說明,當日常小事被以對立方式處理,原本可即時化解的摩擦,便可能在短時間內急速惡化,甚至演變成不可逆轉的嚴重傷害。
衝突從言語走向肢體侵害
回看本港社會對在公共交通上衝突的集體記憶,2006年廣為傳媒報道的「巴士阿叔」事件,其實正好提供了一個鮮明對照。當年一句「你有壓力,我有壓力」之所以深入人心,並成為城市集體記憶的一部分,並非因為事件涉及肢體傷害,而是因為它極為準確地呈現了公共空間中情緒對峙的荒謬與真實。事件中的「巴士阿叔」雖然語氣激烈、聲調高漲,情緒壓迫感亦十分明顯,並且帶有侮辱與挑釁意味,但整體而言仍主要停留於言語衝突與心理施壓層面,未有進一步演變為拳腳相向、推倒傷人等實質暴力。從這個角度看,該事件本質上屬於典型的情緒爆發,所反映的是語言暴力與態度衝突,而非刑事層面的身體侵害。
正因如此,「巴士阿叔」事件雖然曾在網絡與媒體上廣泛流傳,成為不少香港人熟悉的集體記憶,但其真正的社會意義,在於提醒人們:在擠逼而高壓的城市日常之中,最常見的衝突形式,往往首先表現在語氣失控,而不是走向肢體傷害。它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並不在於暴力本身,而在於那種高張力、近乎荒誕的情緒表達,令社會看見公共交通環境中人際摩擦的脆弱與失衡。換言之,這類事件雖然令人不安,卻仍屬可以透過語言加以描述和理解的範疇,並未跨越至以身體傷害他人為目的的層面。
公共空間越來越「容忍」暴力
然而,今次華富邨小巴站事件所呈現的,卻是由一宗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摩擦,直接發展成肢體暴力,並最終釀成死亡的悲劇。這種差別,絕不只是程度上的高低之分,而是性質上的根本跨越。事件已不再停留於口角或情緒對峙,而是進入以身體作為工具、以壓制作為手段、以他人安危作為代價的嚴重暴力層面。這反映出一個不容忽視的趨勢:近年,本港社會之中,部分人對衝突的理解愈來愈粗暴,似乎不再相信言語、退讓或溝通可以化解問題,反而傾向以動手、報復、壓制等方式一次過處理。若這種心態被社會氛圍默許,甚至被不自覺地淡化,日常爭執便會逐漸失去應有界線,最終令公共空間的秩序與安全一同受損。
這宗事件亦不能脫離近年公共空間暴力觀感的變化來理解。2019年黑暴期間,街頭對抗、圍堵衝突、肢體衝擊與群體叫囂等畫面,長時間佔據新聞版面及網絡空間,令社會對「在街上動手」這類行為的心理門檻不斷下降。暴力之所以危險,不單在於它會造成即時傷害,更在於它具有強烈的示範效應。當某種行為反覆被展示、被轉發、被討論,甚至被包裝成立場表態、情緒宣洩或對抗姿態,它便不再只是單純的秩序失控,而會逐步被塑造成一種可被模仿、可被接受,甚至可被合理化的表現方式。問題正正在此。社會不會因為見得多暴力事件而變得更安全。相反,當暴力影像愈來愈頻密地滲入日常視野,人們對其異常性與危險性的敏感度,反而有可能被逐步減弱。
日常衝突自然煞停機制失效
這種變化首先表現在公共語言之中。過去,市民大眾對於在公眾地方因瑣事起爭執,普遍會視之為「失禮」,是需要即時收斂和回避的行為。但在長期接觸高張力社會畫面之後,部分人對衝突的理解開始偏向情緒化與對抗化,認為激烈回應不再是失控,而是一種可以理解,甚至值得包容的反應。當社會輿論持續以「維權」、「對抗」、「反擊」、「發洩」、「報仇」等詞彙描述衝突時,暴力便被賦予某種語意上的正當性。這種語言上的重新包裝非常關鍵,因為一旦暴力不再只被看作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而是被視為回應壓力或不公的方式,社會對動手的道德警戒便會下降。真正令人憂慮的,不只是有人動手,而是越來越多人開始對動手失去明確的否定感。
其次,這種對暴力行為的鈍化亦會反映在行為判斷的層面。當社會長期處於高壓和高衝突的公共情境之中,人們對什麼程度的對抗屬於過火的判斷便容易失焦。原本只屬於言語衝突、表情不耐、語氣尖銳的摩擦,可能被誤認為必須以更強烈方式回應的挑釁。原本可以透過退讓、冷靜、求助來處理的情況,卻被部分人理解為必須立即反制的局面。這種心理轉向極其危險,因為它會令人把公共空間中的日常磨擦,錯誤地視為需要爭勝負的場景。當「輸贏」取代「克制」,當「回敬」取代「停手」,日常衝突便不再有自然煞停機制,而會愈演愈烈。今次事件之所以令人震驚,正正在於它顯示出這種煞停機制已經全然失效。
公共秩序不能被過火行為侵蝕
若再從社會結構層面觀察,問題更不應只被理解為個別人士的情緒管理失當,而應放在香港公共生活的整體脈絡中審視。香港地少人多,交通工具與公共空間長期處於擠逼狀態,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本已承受較高的互動壓力。在這樣的環境下,衝突處理能力本應成為維持秩序的基本素養。然而,當社會氣氛長期強調對立、強硬與即時反應,原本屬於克制與讓步的公共倫理,便容易被邊緣化。結果是,衝突不再被視為需要降溫處理的問題,而被錯誤地理解為必須快速分勝負的場面。這種轉變若不及時糾正,受損的將不只是個別事件中的當事人,而是整個公共空間的安全感與信任基礎。
因此,今次事件所暴露的,不節只是個別人士的脾氣問題,而是整個社會在暴力認知上出現了值得警惕的偏移。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我們是否已不知不覺將高張力場面看得過於頻密,以致對衝突升級的警覺心逐步下降?是否已把過火行為視作司空見慣,以致對動手的道德直覺日漸鈍化?是否又過度以情緒作為解釋一切的藉口,令責任與底線反而被置於次要位置?若這些問題得不到正視,當社交媒體與傳媒持續充斥各類公共空間暴力事件時,社會對此類行為的敏感度只會進一步下降。屆時,公共空間的秩序便不會只受個別事件衝擊,而會在更深層次上被逐步侵蝕。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暨南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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