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禍害非淺 政黨理應及早表態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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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施政報告公布在即,預料政府將對規管電子煙作出回應。政府或可能逆民意而行,向煙草商屈服。事實上,社會大眾,包括醫學組織、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以至中小學議會及校長會一眾專業或權威團體,皆已申明立場,促請政府立法禁止電子煙及其他新煙草產品。教人不解的是,作為把關者的立法會議員卻多未清晰表態。民意不容忽視,各政黨應及早向公眾交代立場,以釋除疑慮。

如果只管不禁電子煙,林大慶直言,還要投入大量資源做控煙、巡查、檢測,全部由納稅人負擔成本,而且未必有成效,全禁才是最有效率的做法。(林若勤攝)

電子煙禍害未明 政府應審慎行事

現時,有關電子煙的爭議主要有三:一是電子煙對身體的潛在禍害;二是電子煙合法化,會否令吸煙者年輕化;三是電子煙是否能取代傳統香煙,協助戒煙。

雖然早前有煙草商援引獨立報告,指電子煙這類替代品有助降低健康風險,危害較少,但與此同時,國內外皆有不少調查,質疑報告的準確度和科學性。例如,一份英國官方報告認為,電子煙的科學研究缺乏長期數據支持,對人體的長期潛在影響仍屬未知之數;本港立法會的一份綜合研究報告亦指出,「電子煙含有多種化學成分⋯⋯心血管病患者如接觸到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氣霧,很可能會增加病發風險 」、「過往曾有兩個項目研究電子煙使用者的生物標記數據,結果發現其丙烯醛(對呼吸道構成濃烈刺激的化學物)水平與非吸煙人士一致」,故不見得煙草商的說法就是絕對科學、可取。

任青少年戒煙熱線戒煙輔助員4年的梁展程(右)表示,最年輕的電子煙吸食者僅10歲。(陳芷昕攝)

另外,早前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發現,曾吸電子煙的小學生比例,按年增長五成半,升至‌4.5%,數字可謂令人擔心。誠如港大公共衛生學院社會醫學講座教授林大慶表示,政府早前只建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無助減低青少年吸食的誘因,亦是等同將電子煙合法化。這樣不但無法扭轉吸食電子煙的年輕化趨勢,亦與「共建無煙香港」的長遠目標背道而馳。

同樣地,電子煙可成戒煙工具的論點亦有斟酌之處。將健康風險未明的電子煙當作戒煙工具,其心態可謂「自欺欺人」,僅是以另一樣惡習取而代之,並非真正戒除香煙。再者,戒煙的成果大多都是取決於吸煙者的心態和決心,來克服戒煙期間的身心變化,而非借助外物。正如一位吸煙逾40年的受訪者表示,「確診嚴重心肌梗塞,要做『通波仔』手術,事後以電子煙助戒煙,惟吸食數月無補於事」。

左為電子煙,右為加熱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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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理應及早表態 回應市民訴求

雖然坊間早有不少團體支持全面禁售電子煙,惟把關的責任是落在一眾立法會議員身上,故各政黨此刻已不宜靜觀其變,待政府正式公布政策後,才表明立場。反之,政黨在禁售電子煙一事上,須走在前線,引領輿論,方可為民發聲,向政府施壓,否則只予人與煙草商「勾結」之感。

情況一如月前民主黨邀請煙草商菲利普莫里斯出席酒會,或煙草商向公民黨購買兩張籌款晚宴門票的小風波一樣,雖然兩事並非違法,但事後卻惹人詬病。須知,煙草商的商業性質非如一般私人企業,其產品不但對社會毫無裨益,更對環境、健康有負面影響,可說是百害而無一利(除了煙草商本身)。故與煙草商打交道時,亦不應視為「正常接觸」(特別是這段「敏感時間」)。

事實上,從政者不但要平衡各方利益,更要懂得就某些議題劃下底線,扶正社會風氣。過去多月,本港就電子煙的合法問題展開討論,正反兩方皆有其支持者。問題是,不論是電子煙或是傳統香煙,其影響眾所周知。誠如世界衛生組織所指,討論煙草禍害時不應顧及煙草商的既得利益。既然電子煙本為「毒物」,何解不少政黨仍遲遲未表明立場,回應社會上禁售電子煙的訴求呢?至少,這可使廣大市民得知議員們是站在何方陣營,避免拖泥帶水,招人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