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魚生在港違規 醬油蟹呢?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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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著名主持「肥媽」在一個旅遊節目介紹鯇魚魚生,食物安全中心隨即回應指,在一般環境下飼養的淡水魚,除了帶有致病細菌外,還有機會帶有寄生蟲。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中式魚生在本港禁售,「01觀點」曾經向一些領有刺身許可證的粥店查詢,店員表示已經沒有出售中式魚生。

醬油蝦、醬油鮑魚、醬油蟹

在這事件上,食安中心的反應迅速,值得一讚。但是,除了淡水魚刺身外,市民還須認識到其他高風險生食食材。而相關部門在解釋食安風險後,亦須加強規管。近年來韓風席捲香港,醫學界、食安中心不止一次警告韓式生蟹的致病風險甚高,食物及衞生局應考慮另設牌照,提高對生蟹的監管規格,以保障市民健康。

早於2015年,食安中心就曾提醒市民應避免進食生蟹,因為生長於不同環境的蟹類,有機會帶有不同的病原體,進食風險比一般刺身更高。例如淡水蟹有機會帶有衞氏並殖吸蟲(又稱肺吸蟲);至於生長在熱帶、亞熱帶和溫帶淡水和鹹淡水域的蟹類,則有機會感染霍亂弧菌;至於生長在河口和近岸水域的蟹,或帶有副溶血性弧菌。就算以酒、醋、豉油、蒜頭或辣椒醃製,都無法殺滅這些蟹身上的細菌、寄生蟲。

按現行規定,食肆售賣生蟹,要申領刺身許可證,合乎環境、儲放、製作過程等諸種要求。而相關食肆,也需要備有食材來源證明。食環署的網頁亦設有名冊,市民在進食相關食品時,可以到網頁查詢相關食肆是否領牌。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天罰款最高九百元。

肺吸蟲(網絡圖片)

但是,生蟹與一般魚生的風險本就存在差異,以相同的標準看待,並不合理。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曾經指出,蟹以過濾方式進食微生物,帶菌的風險高於魚生。按此理,政府應該另設更高標準,以獨立牌照制度規管出售生蟹的食肆,例如更頻密地巡查相關食肆等等。其實,按現行規定,出售刺身、壽司、蠔、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肉類,都要領有不同的牌照,另設生蟹的牌照,在現實上並非不可行。當然,部分蟹類的進食風險如果太大,政府應毫不保留地將之禁絕。

無可否認,現時的刺身種類推陳出新,食環署或難以緊貼市場,第一時間從制度上作出合適規管。為防患於未然,署方可以制定出高風險食物名冊,張貼在所有領有刺身許可證的餐廳,加強食客的認識。另外,食環署應規定出售刺身等食肆標出食材的來源地,按現行規定,所有申領刺身許可證的食肆,都要保留進貨紀錄,但食環署每每在收到投訴、查牌時,才會查閱相關資料,而市民往往無法得知相關資訊,與其如此,倒不如要求食肆公開相關資料,確保市民的知情權受到保障。

所有在處所售賣的刺身,須由持牌食物製造廠預製和供應,並備有證明文件。如轉換供應商,必須立即通知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並必須提交一份由新供應商發出的書面證明文件。(資料來源:《非瓶裝飲品許可證/ 冰凍甜點許可證/牛奶許可證/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許可證及其他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申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