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黑夜】當人人自以為擁有真理 社會撕裂何時了?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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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出版之初就提出這樣的警示:社會撕裂、大家都輸。那是在佔中和旺角騷亂之後。周日(7月22日)晚中西區的警民衝突,以及稍後在元朗發生的「白衣人」襲擊事件,在在說明社會撕裂的嚴重程度。
兩件事情的性質並不一樣,但將其分開討論卻是掩耳盜鈴的鴕鳥思維。不一樣之處在於,中西區警民衝突是《逃犯條例》修訂風波的延續,是警察驅散佔據馬路的示威者,包括制止一部分示威者作武力抗爭;發生在元朗的襲擊事件則是赤裸裸的「黑社會」行徑,就算施襲者「看不過眼」想「教訓」反修例運動中的激進示威者,也不應如此動用「私刑」,而攻擊一些完全與反修例無關的市民更是大錯特錯,是社會無法容忍的。

香港是個法治社會,在法治的範圍內才是一個自由社會。沒有法治,自由無地立足,而沒有自由,法治就變成專制。這個簡單的道理,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是理解的,亦應該是認同的。當「民陣」通過合法程序完成遊行申請,不少示威人士超越其界線,繼續擴大及延續示威,從法律上看已經屬於違法。由於過去一個多月的民情,這樣的「違法」行為,大多數市民都可能接受。

在特殊時空,法律也許應該為人民權利,包括政治表達的權利,提供某種靈活性,這是政治,更是現實。然而,任何事情都不會只有一種迴響,所有政治行為也都不會只有一種後果,有人支持,就必然有人反對。當社會接受一批人的意見或回應他們的情緒時,同時亦會否定另一批人的意見和不滿。就好像在美國,支持墮胎的群眾往往不能理解反對墮胎的宗教團體,認為容許墮胎就是普世價值,是尊重人權,但事實上,接近一半的美國人反對墮胎合法化。在同性婚姻議題上,這種分裂同樣嚴重,就以台灣為例,當輿論以為主流民意支持同婚修法時,公投卻給出了截然相反的結果。

回到香港,反對修例的示威者是否又會承認,也許有為數與他們不相上下的市民支持修訂《逃犯條例》?當他們套上了神聖的光環,追求自己所相信的普世價值,是否也該去理解這些不同的聲音,而不是只認為自己一定對,無視反對者?否則,這與原先認為修例是天公地義的建制派,豈不是在心態上犯了相似的錯誤?

元朗白衫男子追打示威者。(資料圖片)

其實,「社會撕裂」從來都是在各方堅持自己擁有真理的情況下發生。周日在中西區和元朗發生的「衝突」,都是不同社會力量各執一詞的結果。當我們同情年輕人,認為他們只是為了追求社會正義而站到了最前線,或許行為激進過火但可以諒解,我們會否同時質疑,年輕人什麼時候會過了線,釀成更大的社會災難?當示威者的違法行為一再出現,甚至發生令人痛心的暴力畫面,或許是時候適可而止,不要自以為有理就可以隨意破壞香港一直堅持的法治。

至於那些保守勢力,他們或許認為年輕人目無法紀,認為自己可以拿起籐條教訓他們一番,但濫行私刑違背香港社會的道德基礎,無論用什麼道理都無法讓人諒解,施暴者必須繩之以法。可惜的是,就算是如此無理,社會中也確實有為數不少的一批人認同這種行徑,認為就應該教訓一下那些「逆子」。《香港01》無法認同這種觀點,不屑於這是無比落後的觀念,但卻無法不承認它存在的現實。

這個世界不是只有年輕人,就算年輕人是「天使」,也要接受這個世界會有「魔鬼」。而夾在中間的警察則「裏外不是人」,在元朗衝突中更無法洗脫消極執法的質疑。事後元朗區以至新界區市民人心惶惶,說明了當晚事件對社會禍害之大。

「社會撕裂,大家都輸」,並非是要大家「和稀泥」,而是要大家認識到社會問題本身的複雜性,更遑論一些嚴重的政治議題,它的撕裂程度將會更嚴重。事實上,當特首提出修改《逃犯條例》時,《香港01》就批評並警告,她過份輕視修例的後果,徵求意見的過程也過份傲慢,必然會製造更大的社會撕裂。到了今天,撕裂成為顯而易見的社會現象,過去一個多月的衝突,已經不再是反修例的結果,而是轉化為新一輪社會撕裂的原因。

周日發生的兩起事件是社會撕裂的冰山一角,也都是一直存在於香港社會中的深層次結構矛盾的表象。或許有些人會為中西區衝突的「英雄」與元朗的「黑社會」相提並論感到不高興,可惜,無論將兩者如何區隔,事實都不會被改變。反對將兩者相提並論不就是「社會撕裂」的正常反應嗎?如果不反對,又如何會是「社會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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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浪潮引發多場警民衝突,示威者或認為自己追求真理,保守勢力則指他們「目無法紀」,而警察夾在中間「裏外不是人」。(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