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制度修例通過 建制泛民同上一課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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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於周四(27日)三讀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徹底改變香港選委會、立法會和特首參選資格和組成。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認為新法例確保香港政治體制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亦有助立法會恢復其憲制職能。
愛國者是治港者的必要條件,但絕非唯一條件。治港者必須是有能者,能夠帶領香港復和,同時能夠解決積累已久的經濟民生問題。選舉制度正是擇優過程,民主派應積極參選,在體制內督促政府施政,建制派更應透過選舉競爭去蕪存菁。

中央政府出手改革選舉制度可已成現實。新的選舉制度設了多個關卡,尤其是立法會選舉參選要徵得選舉委員會委員所有界別的提名,以及各級選舉參選人須通過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民主派認為這是本地政治發展的大倒退,認為旨在阻擋所有反對政府的人,議會淪為一言堂。

立法會三讀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通過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形容屬香港重要歷史時刻。(盧翊銘攝)

愛國與民主不應對立

這種說法無疑把民主立場和愛國情操對立起來,但其實兩者沒有衝突,林鄭亦明言將民主派等同不愛國對有關人士並不公道。多年來,多少民主派人士真切關心國家前途,為國內不平事發聲,倡導公平正義,亦相信陸港前途連成一線不能分割。只要他們拾回從政初心,定當取得一眾選委的支持。

即使從香港福祉着想,民主派投身議會才可運用投票權阻止政府通過損害民生的議案。不參選的話,民主派一來跟壓力團體無異,二來政黨資源亦迅速枯竭,缺乏資源研究和倡議政策。雖然隨着日後立法會議席數目增加,民主派更難否決政府議案,但如果政黨連參選也放棄,就連在議會表達不滿的機會也失去,遑論監督政府。

夏寶龍較早前為「愛國者治港」原則定調。(資料圖片)

選舉替建制派換血

香港從來不乏愛國者,但治港不能單憑愛國,更需要有能力。有能者事不避難,直搗香港各項問的核心,提出並落實解決辦法。選舉制度是有效渠道拔出能者引領香港走出困境,尤其是要大刀闊斧廣建住房,開拓產業和重建社會向上流動階梯,改善福利和退休保障。回歸以來,建制派主導立法會,幾任特首也是與建制派立場相近,問責班子亦不斷吸納建制陣營人物,但他們也未曾成功透過行政和立法體系整治沉痾,亦無法消弭民怨,反而香港接連出現社會動盪。建制陣營不能把責任全推民主派禍港,必須反躬自省。

從這角度看,中央改革選舉制度同樣對建制陣營來一次當頭捧喝,原因之一是推動陣營競爭。例如來屆起的立法會直選數目減少同時採用雙議席單票制,參選者面對更激烈的內部競爭才有機會出選。此外,建制圈內亦冒起新政團,各有治港方略,劍指往後的立法會選舉和問責班子。若果選舉改革鼓勵各門各派比政策、比決心,而非流於「鬥紅」、「鬥激」,有助議事堂回歸正道,亦有助政黨專業化,令政黨更重視政策研究。

此次選舉制度改革除去政治和意識形態紛爭,令議會和政府得以聚焦經濟民生,走向良政善治。對民主和建制兩陣來說,未來幾場選舉也是對有能者的試鍊。民主派要調整角色和心態,不應視愛國立場為牽絆,重新回到民生社禝範疇議政論政。面對選民質疑參選違反民主理念,政治人物要多加解說,愛國與民主並無矛盾。建制陣營固然繼續勇於參選,但往後不能單靠愛國「牌頭」搶票,要在芸芸的同路人展示識見、魄力,才能擔得起治港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