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大灣區考文憑試——便利之外還要守住同一標準
來稿作者:盧施予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2026年9月8日公布2027年文憑試報考安排,並確認大灣區內地城市舉辦文憑試的試行計劃將進入第二期。2024年至2026年的首個試行期,約800名合資格港澳籍學校考生曾在三個內地考場應考。2027年至2029年,三個考場會繼續設於3所內地「與考學校」;考評局亦正探討,讓另外8所獲廣東省教育廳認可的港澳子弟學校,在符合申請資格及教學質素要求下,按程序申請成為文憑試「與考學校」。
擴展名單要守住可信度
對在大灣區生活和求學的港澳家庭而言,這項安排有實際價值。學生可以在較熟悉的環境修讀文憑試課程,減少跨境應考所需的交通、住宿和家庭安排。學校若獲准成為「與考學校」,亦可保送合資格的港澳籍中六正讀生以學校考生身分應考,讓學生的報考、校本評核和日常教學得到較完整的校內支援。文憑試的可達性提高,香港教育與大灣區城市之間也多了一條具體連接。
不過,首先要說清楚一個容易混淆的概念:「與考學校」不等於「試場」。現時有4所內地與考學校,但內地考場只有三個。考評局現正探討的是讓另外八所學校按程序申請成為與考學校,並非宣布八所全部獲批,更不代表每所學校都會設置公開考試試場。如果政策發布只強調學校數目增加,家長可能誤以為學生必然可以在原校應考所有科目。考評局及申請學校應在招生及報考資訊中清楚區分教學、報考和設置試場三種功能。
擴展與考學校名單,真正需要守住的是同一項公開資歷的可信度。學校考生必須是獲批准與考學校的中六正讀生,並在該校註冊地址上課;涉及校本評核的科目,學校亦要符合相關要求。這些規則不能只在批核時檢查。課程是否按評核大綱推行、教師是否理解校本評核準則、分數是否有足夠佐證、學生身份及在學情況是否準確,都需要持續監察。否則,問題不只影響某一所學校,也會損害所有文憑試考生共同使用的資歷。
考務安排同樣不能只靠「試場運作順利」一句概括。試卷如何安全運送和保管、監考人員如何培訓、異常事件如何即時通報、特殊教育需要考生如何獲得合理便利、惡劣天氣或跨境交通受阻時如何處理,每一項都要有與香港試場一致而可核對的程序。內地考場距離考評局本部較遠,更需要預先設計清晰的責任鏈,而非在事故發生後才逐層查問。
文憑試進內地並非降低門檻
教育局及考評局表示會引入新的覆檢機制,不定期派員檢視考場及與考學校的課程質量,並檢視學校在考務工作的表現和配合程度。這是必要一步。下一步應把基本標準說得更具體:學校要符合哪些課程、人員和設施條件;覆檢發現偏差後有甚麼改善期限;甚麼情況會暫停保送學生或取消與考資格。公開標準並不是對個別學校預設不信任,而是讓所有申請者知道,成為與考學校承擔的是一項公共考試責任。
試行成效亦值得以可理解的資料交代。首三年約有800名考生參與,但人數只回答了多少人使用安排。考評局可進一步公布不涉及個人資料的整體指標,例如考務異常事件、特殊需要安排、考生查詢和投訴類型、校本評核覆核情況,以及內地考場與香港試場在程序上的主要差異和改善。公眾毋須知道每所學校的成績排名,卻有理由知道同一張文憑背後是否執行同一套要求。
考評局亦指出,相關學生本身是合資格港澳籍人士,無論以學校考生或自修生身分報考,均會獲安排應考,因此不屬額外增加的考生,也不會增加香港本地學生入讀本地資助大學的學額競爭。這項澄清有助減少不必要的零和想像。然而,院校收生資訊、不同考生身分及升學路徑仍應清楚交代,讓討論回到資歷標準和學生選擇,而不是把跨境教育簡化為學額之爭。
文憑試走進更多內地學校,不應被理解為降低門檻,而是把同一套要求帶到更廣闊的教育場景。便利可以擴大,監管卻不能變薄。若每一所與考學校都清楚自己的教學和考務責任,每一名考生都知道身分與試場安排,而公眾亦能看見制度如何覆檢和改進,這次擴展才會超越地圖上多幾個校名,成為香港公開考試在跨境流動下仍然值得信任的證明。
作者盧施予是香港教育及文化工作者,現任國際學校學術主任,長期關注課程發展、青年培育、藝術教育及公共文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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