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馬】將軍澳中央公園發展一開二 運輸署企硬加建停車場

撰文:徐嘉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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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提出在將軍澳南一幅連接將軍澳港鐵站至海濱長廊的臨海休憩用地,興建中央大道公園。但擾攘多時,至今仍未開始工程。運輸署去年向區議會建議將計劃分拆兩期推行,先推展第68區用地工程,後在第66區用地建兩層地下停車場,提供400個車位,以紓緩區內泊車需要,但分拆工程料延誤公園落成時間。
當區區議員陳繼偉質疑,在公園用地建停車場未能滿足各區車位需要,又批評運輸署不尊重民意,地區諮詢及區議會均反對方案仍然推出。

翻查區議會文件,早在2011年,康文署曾就「將軍澳第66區及68區休憩用地」工程計劃的擬建設施,諮詢西貢區議會,並獲支持。2017年1月,將軍澳第66及68區市鎮公園工程計劃更被納入《施政報告》「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內。根據區議會的文件,土木工程拓展處曾暫定市鎮公園在2018年動工,2021年竣工。不過,工程一直未有確切興建時間表。

第66區用地位置接近將軍澳港鐵站,連接寶邑路,而第68區用地較接近海濱長廊。運輸署建議在第66區用地增設地下停車場。(區議會文件截圖)
第66區及68區用地(圖片黃色部分)佔地約8.5公頃,原屬休憩用地,如興建公眾停車場,需向城規會申請。(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工程時間大增 最少7年方可完成

去年有區議員認為將軍澳泊車位嚴重短缺,提出善用地下資源,在公園用地增設地下停車場。政府及後提出兩個方案。一是,一併發展第66及68區,不提供地下停車場;二是分階段發展,第一期先發展第68區,第二期則在66區用地發展公園及興建地下停車場。雖然政府未有提交造價估算,但料工程費用將大幅增加。

政府當時表示,第二期發展將會是全新的工程計劃,須按既定工務工程程序開展,包括擬定工程範圍、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諮詢區議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向城規會申請加建公眾停車場設施等。政府預計完成全部兩期工程的時間,最少大增至七年以上。

地區反對再推上馬

區議會曾就兩個方案舉行地區諮詢會,收集居民及屋苑意見。結果大部分意見均支持盡快落實第66及68區公園發展,及另覓地方建停車場。而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會議上,亦議決維持決定,工程計劃的發展範圍中,不包括地下停車場。

但運輸署在去年11月完成當區車位需求研究後,再向區議會建議將第66及68區市鎮公園工程計劃,分拆為兩個工務工程計劃。由康文署繼續按原定規劃,推展第68區的市鎮公園發展計劃。而運輸署負責推展一個新工務工程計劃,發展第66區市鎮公園,並增設地下兩層停車場,提供合共395個車位,當中私家車車位佔300個。

署方表示,計劃可紓緩區內泊車需要,及減低現有用地上的臨時公眾停車場取消後的影響,並同時滿足區內對休憩用地的需要。署方又指,在建築工程方面,採用承建商「設計及建造」方式、加快招標程序等方法,節省工程時間。

陳繼偉(右)對加建停車場的建議有保留,要求運輸署先公開將軍澳各區的車位供求數字。(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批運輸署為交數 強在公園用地建停車場

為加盡快推展計劃,康文署計劃先行就第68區工程進行設計工作,西貢區議會日前(1月8日)舉行大會討論建議。西貢區議員陳繼偉表示,會上已通過先在第68區用地開展工程,但在第66區用地加建停車場,則要留待1月24日召開的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上再作討論。

陳繼偉指,當區主流意見都不接受在第66區用地興建停車場,擔心會拖慢公園工程進度,希望維持原判。但及後運輸署又再提出建停車場,是不尊重民意,推翻過去兩年區議會的商討,浪費時間。「咁樣搬來搬去個龍門,我哋都冇計。」

有指興建地下停下場可解決當區車位不足的問題,陳繼偉批評,運輸署至今仍未交代將軍澳各區車位供求數字,卻「為交數而交數」,在公園用地建地下停車場。「康城個邊要(車位)你又唔畀佢,坑口、寶琳個個星期六日都泊滿車,個邊要車位你又唔畀佢,係咪要人泊哂過來將軍澳南?」

但他對阻止停車場的落成不樂觀,「好多議員都轉咗軑支持(建停車場),跪低咗,就算兩星期後推翻佢,運輸署都係當區議會啱就聽,唔啱就唔聽,當你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