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際學校向城規會申放寬高限 多建一層員工辦公室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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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香港仔南朗山道的新加坡國際學校(幼稚園及小學部校舍),向城規會申請將放寬建築物高限,由主水平基準米以上80米放寬至90米,以加建一層員工辦公室,供行政和設施管理人員使用。

新加坡國際學校(幼稚園及小學部)校舍位於香港仔南朗山道23號。(城規會文件)

擬議申請的地盤面積約4,150平方米,屬於「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地),非住用總樓面面積為16,220平方米,當中包括261平方米為新擬建的員工辦公室。

申請人表示,為致力提供更多教學設施,學校擬重組校內教學、管理和營運設施,包括在現有幼稚園及小學部校舍上,加建一層員工辦公室,供行政及設施管理人員使用,而騰出的建築面積,將會用作教學設施用途。

由於擬議的建築物高度為主水平基準91米,高於規定的主水平基準上86米,申請人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放寬高限。申請人表示,計劃不會為周邊環境帶來不良視覺影響,暫定會議日期為5月17日,市民可於4月16日前,就上述申請提出意見。

新擬建的員工辦公室。(城規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