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公和】深水埗公和荳品廠驚現深圳店 店主憤怒:從無合作!

撰文: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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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逾半世紀老店「公和荳品廠」捲入被冒充風波!該店今發嚴正聲明稱,有人冒充其店於深圳歡樂海岸開設「公和荳品廠」,並鄭重澄清「絕無關係」。深水埗公和荳品廠負責人向香港01表示,去年中曾有一名內地男接觸店方商討合作,更邀店主赴深圳考察,惟公和再三強調「從無答應有任何合作,亦無授權無何人使用商標」,店主無奈稱事件牽涉境外事宜,對追究束手無策,恐萬一對方業務出事,會嚴重影響其多年建立的商譽。記者經調查發現,疑有人假借合照和邀請視察製造合作關係。「深圳版公和」日前開幕,背後涉事的老闆於元朗設立公司,對於冒充指控,他回應稱:「不介意別人怎樣說」。

深水埗「公和荳品廠」在網上發出嚴正聲明,稱有人冒充其店於深圳歡樂海岸開設「公和荳品廠」,並鄭重澄清「絕無關係」,又強調店方「只在香港營運,無任何境外分店」,事件引起大批網民留言支持。

深水埗「公和荳品廠」嚴正聲明稱,有人冒充其店於深圳歡樂海岸開設分店。(深水埗「公和荳品廠」官方專頁截圖)

記者向深水埗「公和荳品廠」第三代負責人蘇小姐了解,店主對於被人冒充表示「非常憤怒」。她展示對話紀錄憶述稱,去年中有一位陳姓內地男子光顧該店,隨即以一腔深圳口音的廣東話向店方表示「大家都是同鄉潮州人,非常欣賞店主手藝,有意合作」,冀於在深圳華僑城開店。期間,陳男刻意與其父親(蘇老闆)合照。惟店方以「只注重香港本地業務,無意拓展境外市場發展」為由多次拒絕 。但對方仍「窮追不捨」,接二連三上門遊說合作,惟店方一再拒絕合作。

「公和荳品廠」於1958年遷往深水埗北河街,營業至今。(資料圖片)

以一成股份利誘合作 公和拒絕

據雙方對話紀錄,該名陳姓男子初時向蘇小姐傳送卡片和合照稱,曾向蘇老闆商討引進「公和」到深圳發展,聲稱是「瑞X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在內地投資多個項目,共有十多間分店。記者發現,有關品牌與本地和外國品牌非常相似。

今年3月,陳男向蘇小姐稱,「由於舖位合約已經簽署,商場唔同意換名,但用公和嘅名對我非常重要」,強調蘇老闆曾赴深圳了解其生意,「相信佢好清楚我非常認真和努力」,又感激「蘇老闆傳授好多技術」。他又進一步利誘稱,冀付一成股份,而蘇小姐無需投放任何資金,亦會「簽合約,保證歡樂海岸經營期間,每一年分紅不少於12萬元」」,若少於該數額則按12萬元作為知識產權費支付,又要求授權該店播放公和影片。惟蘇小姐堅稱,與父親不會合作,要求對方不要打擾,其投資計劃與他們並無關係。 

直至日前,蘇小姐經友人發現,店方在內地網站大肆宣傳知悉無故「被合作」。事後她向陳男投訴,對方聲稱因應蘇小姐近日的健康故「不敢打攪」,又聲稱無向任何人提及是「香港公和分店」,對造成困擾表示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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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店簡介公和創立年份出錯

記者了解發現,「深圳版公和」在「深圳新闻网」、「深圳新浪网」以及多個食評網站宣傳稱,「6月25日,深圳公和荳品廠媒体品鑑會在深圳歡樂海岸舉行」。該店商標與「深水埗公和」幾乎一樣,又加上聲稱是「清白有滋味」的「公和理念」,強調「深圳是公和豆品進駐大陸的第一站」,「公和始於1909年」,「公和豆品廠為全中國第一家以農夫山泉水磨製的豆品廠」。

不過,事實上,公和荳品廠在1893年由廣東人駱公和創立,最先於廣東道開舖,其後因重建而在1958年遷往深水埗北河街,即現址。及後,在1960年,公和再於九龍城開分店。90年代,創辦人駱家將公和兩店出售,深水埗店由蘇家接手,九龍城店由潘家接手。

記者又翻查內地商標局未見到確實註冊商標,其中於去年5月「公和荳品廠」同名的商標,申請狀態為「駁回覆審中」。另陳男經營的「瑞X股份有限公司」於2011年5月成立,位於元朗雄偉工廈。記者上門拍門,無人應門,附近有大量貨物堆積。

記者經於卡片電話致電陳男問及內地「公和」業務時,對方雀躍介紹稱,將「公和由香港帶到了深圳」,又指深圳分店幾日前開幕,產品非常廣泛,「希望將豆品在內地發揚光大」。當記者提到「香港公和」澄清與其並無合作關係,對方稱:「我曾聽說一些網上傳言。我之前是和蘇老闆討論合作的,他亦到深圳了解業務,傳授製作荳品技術,基本上他是同意的。你有甚麼問題就問他」。

記者再追問是否有與對方明文合作以及獲對方正式確認合作,陳男並無正面回應,只表示「我是做實事的人」。對於被指「冒充」,他再三稱,「不介意別人怎樣說」,又指「商標是他們授權,是合法的」。

公和店主斥山寨店「借合照和看舖位小題大作」

蘇小姐對於陳男種種回應深表無奈,她一再指出並無任何人商討境外投資合作,「我父親赴深圳,只是出於好心,幫忙了解舖位情況,並無答應要合作,我們沒有簽任何合約,亦無收一分一毫」,力斥對方「欺負老人家,借合照和看舖位小題大作」。

她亦憂慮萬一對方業務出事,嚴重影響其多年建立聲譽。她稱,「我們是用加拿大的大豆,現時中美貿易戰,我相信他們購買加拿大大豆相當困難。當他們在深圳的食品出事,食客告上香港,我們該怎麼樣?」不過,她稱經與法律顧問商討後,由於事件涉及境外,尤其是內地法律程序複雜,追討損失困難重重,只好在網上登澄清聲明,冀消費者勿誤信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