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運工業中心2期維修工程招標疑合謀定價 業主赴競委會投訴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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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運工業中心2期原本正在進行大廈維修,惟承建商遭清盤,最終使大維修爛尾收場。為解決問題,荃運工業中心2期的法團在今年3月16日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下稱大會)討論相關善後事宜,議程包括決定招標方式。但在大會中,法團及顧問公司已預先決定聘用承辦商的招標價目為$1,800萬,顯然和一般的招標(讓投標商以價格作競爭的方式)截然不同。有見及此,一眾小業主聯同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於今(25日)前往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就涉嫌暗中邀標一事投訴。

荃運工業中心2期的業主表示,根據當日的大會文件,在招標方式示得到業主投票通過前,法團、顧問公司早已暗地邀請幾間承辦商入標。會議中,法團更指出他們會使用之前(支付爛尾工程)餘下的金額作招標新承建商。區議員方國珊形容,這個情況前所未見。

推薦單一承辦商 但無公正行及測量師資料作準

方國珊表示,「一些小業主和我說,他們在會前根本不知情,法團並沒有提前提供任何文件。在會議開始後,他們(法團、顧問公司)才拿出相關資料,讓業主們選擇」。方形容這顯然是不透明的招標過程,「有業主更認為這是捆綁式,逼使他們在法團及顧問公司提供的承建商下作選擇,有合謀定價之嫌。你沒可能提供你已選定A、B、C餐給別人,就當別人有選擇」。與此同時,法團、顧問公司又在會上強烈推薦單一承辦商,更向業主保證,如該承辦商中標,一定不會超支,但這說法並沒有任何公正行和測量師提供的資料作證明,有空口說白話之嫌。種種行為令一眾小業主感到不合理,質疑投票只是為了營造公平的假象。

法團動用餘下資金 找爛尾工程尾數

此外,早前法團更曾動用餘下的資金支付舊承建商的尾數。一般來說,承建商因清盤而導致工程爛尾,不應該由法團支付餘下費用,即使要支付,也應該是使用當初10%的保證金,而非使用其他資金。

方國珊以租屋比喻事件,「如你是業主,面對有租客突然消失或破壞了傢俱,都會使用保證金去支付所需支出,而不是其他資金。法團不但不追究上手(前承建商)及顧問公司,反之貼錢給前承建商。這種行為是不正常的」。面對種種異常,業主均認為法團未有為他們的利益着想,一眾小業主曾在3月會中嘗試否決法團的行動,但法團仍是很着急地想把招標方案通過,令業主再次起疑。他們便開始向民政事務處及競爭事務委員會求助,希望重開業主大會,商討相關事宜。

若法團堅持通過方案 業主將向ICAC求助

面對法團的不合理行為,有業主向方國珊表示,若法團依舊想把方案通過,令業主在此事上未能得到適合的保障,不排除把事情交由廉政公署作處理或召開新會議選出新法團,重新處理招標維修工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