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華徑村寮屋戶面臨逼遷 區議員促各部門交代安置居民事宜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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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近70年歷史的美孚九華徑寮屋村,近日面臨收地及清拆問題。有指去年有寮屋戶與擁有該地段的遠東酒店實業旗下公司簽訂使用協議,惟早前地政總署要求清拆為由終止協議,要求寮屋戶在7日內遷離。早前有區議員向區議會呈交文件,並要求在原定於今天(13日)舉行的葵青區議會社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九華徑新村寮屋居民被逼遷一事。

上月29日,一眾受影響的寮屋戶與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右)集合在村口,抗議土地持有人逼遷。他們要求土地持有人遵守承諾,在其簽署使用協議期限前都不逼遷。(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葵青區區議員張鈞翹在9月25日向葵青區議會社區事務委員會呈交文件,要求在會上討論九華徑新村寮屋居民被逼遷一事。他指出,九華徑村民遭受發展商收地公司滋擾已有半年之久,而地政總署多次採取寮屋管制行動、發展商向多戶村民送達法庭命令,要求村內居民於短期內全數遷出相關私人地段,但居民當中不乏長者、小童以及長期病患者,收入微薄難以負擔外間租金。因此欲向不同部門了解,是否有甚麼措施協助居民安置和為遷離該區的學童轉往鄰近安置居所的學校、是否對收地公司屢次對居民威迫利誘是否有相關調查及行動、會否為居民測量政府土地與私人土地之地界等問題。

地政總署的書面回覆指出,九華徑村內有500個已登記寮屋編號。根據現行寮屋管制政策,在1982年寮屋管制登記中經政府登記並記錄在案的寮屋,性質仍屬違例構築物,不過如與登記記錄相符可獲暫准存在,而已登記寮屋不許擴建、新建、加建、改變用途或改用與寮屋管制登記記錄不符的物料。

房署指受影響居民可獲安排入住臨時收容中心

社署的回覆上指,會與相關執法部門緊密聯繫,如相關人員在行動中發現有福利需要的人士,會轉介個案至社署或其他非政府機構的福利服務單位尋求協助。至於房屋署則表示,受執達主任的執法行動影響而有短期臨時居所需要的居民,在執達主任辦事處的轉介下,可獲安排入住房屋署屯門寶田臨時收容中心,而對於有部份已登記公屋申請的住戶,則一如其他公屋申請者般以相關的優先次序作安排。

教育局稱家長可尋求學位安排支援服務

民政事務處的書面回覆表示,已向地政總署及荃葵地政署了解收地事宜,並聯絡社會福利署為有逼切需要得居民安排臨時住所及提供適切援助,強調將會繼續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教育局指家長可直接聯絡學校,為子女申請入讀該校或直接聯絡就近的區域教育服務處,尋求學位安排支援服務;警務處則指,過去多月未接獲相關舉報,又指關於業主與租客之間的爭議,主要受香港法例第7章《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所規管,但警方會介入涉及社會安寧可能受到破壞或顯示有罪行發生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