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紅樹林保護區遭人集體下水採集 專家批保育政策含混不清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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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樹林是海洋生物繁衍與棲息的場所,具有特殊的生態價值,惟有人進入大肆採集,破壞自然環境。有巿民昨早(18日)與友人結伴行山,途至被列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SSI)的大潭港內灣紅樹林保護區,發現有至少六至七人下水持水桶大量採集野生動植物,經出言喝止不果後報警處理,有保育組織及區議員批評各部門對SSSI權責劃分不清,對破壞海洋生態無實質監察權或執法權,促請政府部門修例完善有關政策。

Facebook「活在赤柱」版主侯先生表示,昨早相約一班朋友於大潭行山,沿山徑遊歷多個歷史遺蹟,至早上11時許,他們一行人由大潭篤水塘小路直往大潭港內灣欣賞海岸線景色時,發現至少有六至七人身穿全身防曬裝,下半身浸在離岸八十至九十米的紅樹林水域內,持水桶徐徐步往海中央,探手摘走野生植物及海產,他擔心紅樹林脆弱生態環境會遭到破壞,大聲出言喝止及透過手機放上Facebook直播加強阻嚇性,其間一度有人以廣東話回應「我哋會走啦!」惟一直未有罷手,於是他走出大潭篤村報警,警方表示會到場了解,最終一行人繼續行程,未知結果如何。

SSSI保護區不受《海岸公園條例》監管

侯先生翻查資料,獲悉上址已被政府劃定為「 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ites of Special Scientific Interest, SSSI )的保護區,按道理任何野生動植物都不應被採集,然而該批人根本毫不理會,予取予攜,擔心如此大規模的採集行動已非首次,長此下法會助長破壞紅樹林生態的歪風,要求相關部門作出規管及執法。

相關帖文放上Facebook專頁公開後,引起公眾關注,當中南區區議員司馬文留言批評涉事人士的做法完全違反保護紅樹林政策的原意,然而漁護署對SSSI地區既無監管亦無執法權力,他認為有需要擴大郊野公園條例的執法權,至涵蓋SSSI保護區等海岸線。

翻查漁護署資料,本港現時有70個「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大潭港內灣紅樹林已於1975年被劃為指定地區,佔地約16公頃,並指該處位於大潭篤水塘下游,擁有海岸土生動植物群。有漁護署人員早年受訪時承認,不少市民喜到大潭港內灣等地帶走在該處棲息的海洋生物,由於SSSI保護區不受《海岸公園條例》監管,並不違法,故只能呼籲市民自律。

政策含混不清 無人具執法權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表示,SSSI政策由漁護署及規劃署共同管理,但權責極為混亂,漁護署負責評估保護區擁有什麼海洋生態資源,規管及執法交由規劃署處理,然而該署只限制土地發展,不准土地持有人擅改土地用途,採集該處的海洋生物不屬其管轄範圍,變相形成「無王管」,促請當局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出發點,完善有關政策,例如由漁護署將SSSI保護區納入《海岸公園條例》或《郊野公園條例》監管範圍內,方便規管執法一體化。

警方發言人回應指,昨早11時接獲巿民報案稱有六名人士在大潭篤水塘內非法捕魚,經到場了解後未發現任何人士,收隊離去,案件列投訴處理。

漁護署回應去年至今未有收到有關於大潭港內灣紅樹林非法採集動植物的報告。該署人員會定期巡邏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如發現非法活動,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