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亨邨出售公屋單位驚現「曱屍路」 鄰居崩潰:每兩三個月搞一次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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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富亨邨一間已出售的公屋單位,有獨居的中年屋主長期酗酒兼執垃圾入屋,滋生大量蟑螂蟲蟻,日前有清潔工趁其家人代為執屋時進行大消毒清潔,結果數百隻蟑螂被撲殺時,急忙爬出走廊及升降機大堂大逃亡,形成一條「曱屍路」,場面嚇人。有區議員指涉事單位衞生問題已困擾該幢大廈超過十年,批評房署在租置公屋角色定位模糊不清,單位未出售前未有着力處理,至售後又推予法團及管業處負責,造成今次亂象。

垃圾屋男屋主離異後獨居性情大變

涉事的垃圾屋位於大埔富亨邨亨隆樓24樓一個單位,綜合街坊及區議員描述,男屋主年約五十多歲,早年曾與家人同住,其後妻子與其離異攜同子女離去,自此男屋主性情大變,日日買醉,曾試過在屋邨商場附近醉倒長凳上「露鳥」並昏迷不醒,經常需要召救護車送院檢查,成為屋邨內無人不曉的怪漢。

有鄰居稱,男屋主獨居後無法自理生活,不斷將街邊垃圾執入屋內,甚至有人目擊盂蘭節期間,他將街邊拜祭遊魂野鬼的燒肉及白飯帶回家中享用,事後留在屋內不作清理,久而久之屋內滋生大量蟑螂蟲蟻,不但爬至隔鄰單位,甚至連樓下及樓上數層住戶亦告受害。鄰居數年前聯署去信要求房署跟進,但事件不了了之。

據知,屋主的家人有定期探望及幫忙執屋,但每次一搬動屋內物品,數百隻蟑螂便會亂竄爬出屋外,情況每隔兩三個月便發生一次,管理處已作出針對性部署,每次執屋如臨大敵,派出數名清潔工帶同殺蟲水及消毒劑到場,徹底清潔24樓走廊及涉事單位範圍,但情況一直無法改善。

清潔工如臨大敵 走廊撲殺蟑螂

昨日(21日)下午2時許再次有人到涉事單位執屋,當男屋主的胞妹入屋執拾時,數百隻蟑螂大軍再度大舉逃亡,沿單位大門爬出走廊、渠位、電錶房以及垃圾槽口,清潔工立即使用大量殺蟲水撲殺,再用掃把掃入垃圾車內,最後用水喉射水清潔,現場屍橫遍野,場面嚇人,有街坊沿走廊及升降大堂拍片稱:「真係好誇張,屍橫遍野,嘩,你睇下有幾誇張。」

有關影片放上網後引起熱議,有人直言是「恐怖演習」、「唔知以為尋仇」,亦有網民替垃圾屋附近鄰居寄予無限同情,「好恐怖,住果層樓嗰啲無陰公」、「有個咁嘅鄰居真係人都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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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房署在租置公屋定位模糊不清

大埔區議員何偉霖表示,涉事單位衞生問題已困擾該幢大廈其他住戶多年,他曾跟求房署跟進,要求向涉事屋主實施扣分甚至強制遷離,惟房署遲遲不肯跟進,直至兩年前屋主正式買入單位,根據業權屬私人擁有,房署已無權處理,變成屋主的家人每次執屋,便導致清潔工忙於在走廊及升降機大堂撲殺蟑螂,造成恐怖「曱屍路」的場面。

他指出,租者置其屋屬舊時代產物,房署作為大廈的其中一個持份者,一直將大廈管理責任交由法團全權負責,定位模糊,每當出現公用設施維修、單位管理問題時,房署每每卸責,將責任推予法團及管業處跟進,強調部分單位仍屬出租單位,房署有責任跟進問題到底,今次垃圾屋正是房署遲遲不肯跟進造成的惡果,要求房署必須正視,否則問題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同類屋邨亦會受害。

房署:單位屬已出售公屋 業主須遵守大廈公契

房屋署發言人回應,若有房委會轄下出租公屋單位的租戶在單位內堆積雜物,房屋署屋邨辦事處人員會先勸喻該租戶清理其雜物以改善衞生情況。若公屋單位內大量積存垃圾或廢物,產生難聞氣味,造成衞生滋擾,辦事處人員會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先向租戶發出警告,若租戶不合作,會執行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大部分租戶收到警告後均會自行清理雜物。為協助個別要輔導服務的租戶,在租戶同意下,房署會轉介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機構為租戶提供輔導及協助。

發言人稱,大埔富亨邨是已經出售的「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與私人屋苑無異,須受《建築物管理條例》、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所規管。富亨邨已成立業主立䅁法團,法團及其委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已接管屋邨的日常管理、清潔和維修工作。涉事單位是已出售的租者置其屋單位,該單位業主必須遵守大廈公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