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站社區畫廊展品突下架 港鐵:正檢視展示方式及牌照事宜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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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走過地鐵站時,是否發現原本在站內展示一些學校或非牟利團體的藝術畫作突然消失?港鐵站社區畫廊已有22年歷史,但原來是屬於展覽一類,故需要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領相關牌照,才能繼續展出。港鐵回覆指,有公眾向政府部門查詢社區畫廊的牌照事宜,故近日正進行檢視相關展覽,所有的社區畫廊會在期間暫時下架,現正陸續通知「港鐵社區畫廊」的參與機構。

《香港01》記者今日(20日)巡視屯門及天水圍一帶的港鐵站,發現原本放置學校或非牟利團體的藝術畫作已下架。翻查港鐵網站資料,「社區畫廊」早於2000年2月便已存在,有接近22年歷史。首個畫廊設於連接港鐵藍田站的兩條行人天橋上。現時,港鐵系統內共有64個社區畫廊及130個展板,作品屬於車站附近學校的學生畫作及非牟利團體藝術家的創作等。港鐵指,希望透過「社區畫廊」增加區內居民對港鐵站的歸屬感,為各區提供一個熱門的渠道,讓不同人士有機會展示其創意作品,融入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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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正就計劃陸續通知參與機構

港鐵回覆查詢時指,港鐵一直透過「港鐵社區畫廊」計劃,為社區提供藝術展示的平台。因應有公眾向政府部門的查詢,港鐵近日正就計劃所涉的展示方式以及所涉及的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事宜進行檢視。在檢視計劃期間,港鐵會暫停在相關平台展示作品。是次檢視與個別展覽或作品的內容,全無關係。公司已就檢視該計劃,開始陸續通知「港鐵社區畫廊」的參與機構。

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的申領所需牌照類別指引,戲院、劇院、娛樂遊戲機中心及展覽場地等公眾娛樂場所須申領行業牌照。凡擬經營或使用任何臨時或永久性的場所、建築物、架設物或構築物中可容納公眾的地方,及任何船隻,而其內或其上有一次或多於一次的公眾娛樂活動舉辦或進行,必須向食環署署長申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而娛樂亦涵蓋圖畫展覽、攝影展覽、書刊展覽、手稿展覽或其他文件或事物展覽及運動展覽或比賽。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 任何人違反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期間,另處罰款每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