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港女七年前車禍重創半邊身 父憶當年互委會伸援手:雪中送炭

撰文: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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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香港女生7年前在台灣屏東就讀大學期間發生車禍重傷,留醫加護病房期間急需龐大醫療費,父母當時赴台照顧女兒逾月,報道曝光後引發全城關注。時至今日,女兒由估計很大機會成為植物人,變成可以簡單自理,其父感激互委會當年幫助及關懷,在剛過去的周末出席互委會展覽中分享歷程,他直言夫婦在台期間,互委會暗自號召街坊幫忙籌善款,又代為照顧在港子女,「簡直係雪中送炭。」他指政府明年1月前解散全港互委會,街坊日後勢失鄰里間的幫助,「邊有部門主動幫基層,都係官僚主義,解散後冇會址連籌款都做唔到!」冀政府能夠重新考慮撤回方案。

長女在台就讀大學期間車禍重創 一度命危恐成植物人

「𠵱家佢可以簡單自理,(身體機能)回復返六七成已經係上限,只能定期做物理治療維持,相比當年醫生叫我搵定治療植物人嘅長期病房,𠵱個狀況已經好感恩。」岑父周日(26日)出席石蔭邨互委會展覽及真人圖書館的活動,再見到當年互委會向街坊自發籌集的捐款箱時回憶過去種種,甚有感觸地娓娓道來。

育有4名子女的岑父,一家六口多年來居住在安蔭邨一單位,長女煥瑤2012年赴台灣就讀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誰也沒想到會出大事。2015年5月一個晚上,煥瑤駕駛電單車期間自炒,撞上路邊電線桿,人仰車翻,她當場重傷送院。「當時佢頭骨骨折,鼻骨折,左腳粉碎性骨折,左腦蜘蛛膜下爆裂出血, 好似砌積木咁砌返個人出嚟。」

岑父與妻子獲悉長女出意外後,立刻趕赴台灣照顧身在加護病房的女兒,眼見女兒頭部腫脹及全身插滿喉管的狀況,難過得說不出話來。「佢留醫加護病房十幾日,嗰邊醫生叫我哋有心理準備,如果送返香港就要搵定治療植物人的病房,但我哋唔想放棄。」結果長女出現奇蹟,一個月後由昏迷狀況中甦醒過來,左邊身能簡單郁動,聽到呼喚懂得開眼應對,「佢雖然滿口插滿喉,但好堅強硬淨。」

煥瑤(右)受傷至今,由估計成為植物人進展至簡單自理,一家人能夠共聚天倫,父母已經非常感恩。(受訪者提供圖片)

互委會及街坊熱心捐款及幫忙 岑父:感覺唔係一個人

當年岑氏夫婦忙於留在台灣照顧女兒之際,石蔭邨禮石樓互委會收到消息後,便悄悄找街坊幫忙。岑父憶述,當時夫婦身在台灣,不知道互委會發起籌款活動,為其女兒募捐,不少街坊知悉後,不間斷向留港的三名在讀子女送食物送水果慰問,直至他個多月後返港處理相關手續時,互委會副主席將善款上門親手送到他手上,他才如夢初醒。「我做開散工,又有4個仔女,家境比較一般,咁樣簡直係雪中送炭。」

其後女兒情況穩定下來,他安排煥瑤來港繼續接受復康治療,其間亦試返台進行康復訓練,如今已回復六至七成狀態,惟左腦在車禍中受傷,影響右邊身體機能,猶如中風復康病人般右手右腳無力,但至少能夠表達意思,進行簡單自理,能食能走,夫婦兩人已覺得很欣慰。「媽媽早上會帶煥瑤落公園做簡單伸展運動,街坊都話𠵱家疫情爆得咁勁,少啲帶佢落街穩陣啲,撞到互委會又經過慰問下你,自己聽到個心好甜,起碼感覺唔係自己一個人。」

「如果冇咗互委會,基層咪好無助」

政府年初通知全港逾1,600個屋邨互委會,要求不遲於明年1月前解散,岑父獲邀出席展覽時感嘆:「如果冇咗互委會,基層咪好無助咯, 部門或者會跟程序做,但唔會即刻幫到手,關心都冇咁快,邊有部門主動幫基層,都係官僚主義形式答覆『你問下邊個啦,你應該去嗰度搞』,解散後冇會址連籌款都做唔到!」

全港互委會需明年1月前解散 憂以後難直接表達意見

由關注組至有份爭取成立禮石樓互委會的現任主席伍瑞祥表示,互委會能夠定期出席邨管會,直接向房署及管理公司表達意見,但自從解散消息傳出後,感覺管理公司態度有變。「起碼(出席)邨管會表達意見時出師有名,雖然未正解散,但𠵱家感覺管理公司拖住做,解散後你只係一個街坊,到時唔理你就唔理你。」政府曾聲稱即使沒有互委會,仍可透過防火滅罪委員會或分區委員會表達意見,曾擔任6年分區會委員的他反駁,曾在公園發現有長者便溺,經了解估計是運動過後附近沒有公廁所致,於是建議附近一塊圍封多年的空地興建臨時如廁設施,結果拖了6年仍未有共識。「一時話冇水電,一時又話5、6百萬做價好貴,一時又話唔知搵邊個部門,結果我卸任都未搞得成。」他對未來能夠延續互委會的職能不敢樂觀。

民政事務總署以互委會功能日漸式微為由,今年初宣布解散有半世紀歷史的互委會,由超過30個地區互委會代表成立的「關注互委會去向聯盟」,上周六起一連兩日在石蔭邨及荔景邨舉行展覽、聯署簽名行動及真人圖書館,展出過去多年來互委會行使的角色及工作,並由第一屆主席、現屆主席及受助者講述互委會職能,讓政府及公眾更了解居民意見及繼續喚起對解散互委會的關注,希望民政事務總署撤回方案。

民政事務總署回應互委會計劃目的是促進鄰里關係和改善居住環境。然而隨着社會過去數十年的發展和轉變,互委會在有關範疇所擔當的角色日漸式微。因此經審視後決定終止有關計劃。民政事務局於今年1月公布分階段終止互委會計劃。根據當時的安排,互委會須根據其最近一次獲批准豁免於《社團條例》(第151章)註冊的日期,分別於今年7月1日或明年1月1日之前解散。

然而,在第五波疫情下,不少互委會的解散工作受阻。經審視各方意見後,民政事務局決定劃一所有互委會的解散期限,讓互委會有更多時間處理解散工作。在最新的安排下,所有互委會須於明年1月1日之前解散。此外,民政事務局亦會在季度經費津貼外,向互委會提供一次性非實報實銷的解散津貼,金額相當於一季的經費津貼上限即2,000元。各區民政事務處會繼續與互委會保持緊密溝通,了解互委會的需要和適時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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