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發展區住宅地擬增地積比 51幢大廈涉2.6萬伙部份樓高51層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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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大力發展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土木工程拓展署近日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文件,為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的11幅公私營住宅用地申請放寬地積比率至最高6.8倍,增幅最高逾兩成,並放寬其中5幅用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至最高在主水平基準上175米,增幅最多近35%,以發展社福和商業等設施。當局指,擬議發展將可增加5,210個住宅單位至合共26,862伙,預料大部份單位將於2030/31年入伙,亦即居民入伙初期,港鐵洪水橋站已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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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文件顯示,申請地點為洪水橋/厦村9幅公營和兩幅私營房屋發展地盤,集中在4個部份,分別為屏厦路以南、港深西部公路以東、青山公路-洪水橋段以西,及青山公路-藍地段以西,兩幅私營房屋用地均鄰近擬建的港鐵洪水橋站,地盤面積合共約28,113平方米,而公營房屋用地則合共佔地約186,676平方米。

當局申請將公營房屋的總地積比由5.5/6倍,增至6.8倍,增幅達23.6%,而私營房屋用地的地積比亦會由6倍增至6.5倍,並擬放寬其中5幅用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至最高180米,增幅最高達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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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到,11幅土地合共可興建51幢綜合用途大樓,介乎35至51層高,預料可提供24,267個公營房屋單位,以及2,595伙私營房屋單位,公私營比例達9:1。當局指,擬建項目預計能為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額外增加約5,210個房屋單位,當中4,970伙來自公營房屋,並容納額外7,130人口,預料主要人口遷入為2030/31年。

另外,當局又指,公營房屋發展內的其他非住用設施等,或需置於未來公營房屋發展的第3層,故同時申請在涉及的9幅公營房屋用地中的最低3層,容許商店及服務行業、食肆、學校、辦公室、教育機構、娛樂場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