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衝突】寶怡花園業委會警總投訴 防暴警非法進入私人屋苑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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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8日有不明氣體入侵屯門,至少11人感到不適需要送院。有人質疑是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氣體洩漏所致,雖然警方當日已否認曾於屯門使用催淚氣體或試用任何不明氣體,但依舊引起附近市民不滿,終釀成衝突。衝突期間,防暴警察曾向私人屋苑平台及樓層發射催淚彈,以及在沒有搜查令和無人報警前提下,進入私人屋苑搜捕居民,做法令居民關注。今日(20日)寶怡花園業委會在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建生區社區幹事羅佩麗陪同下,前往灣仔警察總部(警務處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非法闖入私人地方進行搜捕。

防暴警察上月28日進入私人屋苑平台

寶怡花園的住戶Cona表示,當天她和其他居民在屋苑平台正在觀察的時候,突然有一批警察進入平台。她指:「在(我們)不知什麼事的情況下,不知為何能夠按我們的屋苑密碼,進入了平台。」據悉,警方是在沒有任何搜查令准許下,搜查寶怡花園平台。她續說,警察進入平台後指罵居民,引起他們的恐慌。事後,居民皆感到不滿,並有數個疑問:「第一,為什麼警方有我們屋苑密碼,能進入屋苑;第二,為什麼他們能夠在沒有搜查令下進入;第三,他們沒有准許下進入屋苑搜查住戶,巡查住戶。」她認為這幾點均十分不合理。

朱凱迪表示,過往也有防暴警察到私人屋苑去做一些調查工作,均引起許多爭議。他強調,「根據警隊條例50(3),如果他們沒有一個清楚的拘捕對象,必須要有搜查令才能上樓,進入屋苑進行調查。」(第232章 《警隊條例》 ── 第50條,涉嫌人士的逮捕、扣留與保釋以及涉嫌財產的檢取,(3)如任何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則居住在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在該警務人員提出要求時,須容許該警務人員自由進入該處,並給予一切合理的便利,以便他在內搜查。)他指在寶怡花園中並沒有進行這個程序。對於警員能自行按密碼進入屋苑範圍,他指:「我在其他屋苑都沒有聽過有這個情況。」

立法會議員朱凱迪陪同寶怡花園業委會代表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投訴。 (曾鳳婷攝)

催淚彈散落民居 憂影響附近市民及醫院病人

寶怡花園的住戶Oh小姐在上月28日目睹警方向屋苑平台射催淚彈。她指警方突然在寶怡花園平台上施放三次催淚彈,使許多在平台上的居民感到不適,他們需要即時自行進行處理。她對此感到不解:「請問警察現在是否能胡亂放催淚彈?」她指,在放催淚彈期間,警方完全沒有告之發射理由。據悉,寶怡花園鄰近屯門醫院康復大樓,屯門醫院及長期護理院。Oh小姐質疑,在此地放催淚彈是否會影響到附近病人、小朋友和長者,使病人病情更加嚴重,也不清楚會對附近市民會造成什麼傷害。

長者寓所被射中 當場暈倒

據悉,在上月28日,警方在寶怡花園發射武器,惟居民不清楚他們當時是使用什麼類型的武器。武器誤發兩次,其中射中一戶住了三名長者,一名長者當場暈倒,現在仍然在醫院留醫。兩間被射中的住宅,窗戶玻璃都受到破壞。窗戶玻璃受到破壞的住戶,現在會透過管業處先和保險公司商討,其他後續事務則交由索償公司和警方處理。事後業委會也通知了警方,其彈頭已被警方收回。

住在被射中住戶樓上的何小姐表示,她在事發後翌日也因身體發紅、痕癢及氣管不適進了醫院。她指:「在同一時間中,兩個住宅中(催淚彈),同一時間誤發一次後,有第二次誤發,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能在同一時間誤發了兩次?」

寶怡花園業委會投訴警方非法闖入私人地方進行搜捕,是受到寶怡花園居民授權下進行,共210戶居民聯署進行投訴。居民代表希望警察投訴課能正視他們所提出的投訴,以及調查警方對香港市民的行動是否合理,並得到合理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