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BL小說囚10年】女作者庭上淚訴法律過時 指當局誘認罪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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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蕪湖幾名女子編寫販賣描寫男男情愛的「BL小說」,犯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等罪,10月底分別被判囚10月到10年半不等。案情曝光後,有不少網民認為法院量刑過重,而案件當事人亦不服判決,紛紛提起上訴。
案件周一(17日)二審開庭,但法官認為該案證據有待進一步核實,並未當庭宣判。筆名為「狗娃子天一」的涉案書籍作者在庭上淚訴,一審判決依據的是20年前的司法解釋,不應適用於今天,又稱當局曾多次誘導其認罪後可獲輕判,但卻還是遭判重刑。

寫售BL小說的女作者「狗娃子天一」遭判囚10年半,不服上訴求輕判。(影片截圖)

內地網絡小說作者「狗娃子天一」(真名劉某某)等幾名女子,因撰寫並銷售描寫男男情愛的「BL小說」《攻佔》,去年11月被安徽蕪湖警方抓獲。劉某某一審被認定銷售淫穢書籍7000餘本,非法獲利15萬人民幣,遭判囚10年半並處罰金,其餘幾名被告則分別被判囚10個月到4年並處罰金。

劉某某等人不服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案件於周二(18日)二審開庭,劉某某在庭上表示,「20年前的法律,真的很適用20年後嗎?」認為如果案件發生在20年前,即使獲判無期徒刑亦心甘情願,「畢竟當年的環境,沒有網絡,中國的工資也沒有這麼高,也沒有像我們現在這樣的動漫圈、電腦。」但如今的法院依然拿20年前的法律審判她們,令她感到不公平。

她又稱,當時自己在一審判決時承認銷售7000多本書,是因為當時有人告訴他們「這事情不大,你們承認就行了」「你承認了就可以判輕一點」,她因而承認、坦白了許多事情,但還是遭判10年半,審判時再沒有一個人對她這樣說,她淚訴「難道我們幾個真的屬於真正的重刑犯嗎?」希望自己得到「真正公平公正的判決」。

據悉,由於二審審判長認為該案證據還有待進一步核實,該案未當庭宣判。

獲利3500元 書籍封面設計師囚4年

同案被告人中,女設計師林某某為主犯設計書籍封面,2015至2017年間共排版設計6本小說的封面,收取報酬3100元(人民幣,下同,約合3500港元),犯製作淫穢物品牟利罪,遭判囚4年並處罰金1萬元(約合港幣1.13萬元)。

網傳截圖顯示,林某某在庭上供稱,自己通過網絡承接了這份兼職工作,因為受到「動漫圈」創作交流氛圍的影響而沒有足夠的警覺。她表示願意為所犯的錯誤付出代價,但這個代價太大了,她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也為無法為年近7旬的父母守孝而感到難過。

許多網民都認為案件的判決過重,有人指出「拿3000多辛苦費結果判4年,太魔幻了」「印刷廠還跟著倒霉呢?」「這個比強姦都判的重」「上次家暴殺老婆的也才四年多就出來了吧」,呼籲法官考量當今社會的文化形勢和犯罪程度,作出合理的判決。

(綜合報道)

網民熱議:

吸毒的社區改造,寫書的判10年
殺人弒母逍遙法外,強姦搶劫調節和解
雖然違法犯罪但是十年也太恐怖了吧
這和文字獄又有何區別?生活確實進步了,思想呢?解放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