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皇酒家爆竊再殺保安員 廚師依例判囚終身 官斥被告蓄意奪命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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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龍皇酒家5年多前遭爆竊,六旬保安員被發現手腳被綁,受傷倒臥後樓梯,留醫數日不治。一名曾在該酒家樓下食肆任廚師的男子承認爆竊罪但否認謀殺罪。7人陪審團以5:2大比數裁定被告罪成。法官胡雅文今(2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蓄意奪去死者性命,令死者的家人失去丈夫、父親和祖父,事件令人悲傷。法官依例判囚終身,2項入屋犯法罪則囚2年2個月,同期執行。
被告黃信霖(33歲,無業),被裁定於2019年12月11日,在開源道64號源成中心1樓1號後樓梯,謀殺夜間保安員陳春泰(65歲)。另承認於同日在上址2樓龍皇酒家偷竊3.1萬港元。

案情指,死者陳春泰(下稱:陳)任夜間保安員,他與另3名同事案發當晚當值。在11日凌晨3時許,龍皇酒家的警報器響起,張姓副保安主管到場檢查,發現酒家門被打開了,便知酒家經理,該經理稱翌日會處理。
陳其後被發現不見蹤影,至凌晨被同事發現倒臥在後樓梯,上身被紙皮蓋住,雙腿被綁,衣服沾滿鮮血。陳送院後被驗出顱內出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至12月14日不治。化驗給果顯示,陳的指甲上有強烈指向屬於被告的DNA。
認借了大耳窿4萬未還
被告在12月18日被捕,警誡下稱事件是意外,他無心為之,並在錄影會面直認他沒錢交租和借了「大耳窿」4萬元沒錢還,他沒想過會打死人。
被告承認拳打陳約8下後推陳落樓梯,糾纏間再打了陳數拳。他因為怕陳報警,故用衣架和枱布綁住陳,用袋套住陳的頭掩蓋半臉,之後再到酒家偷走錢箱方離開。
曾透露在深圳紋了身
被告的手機通訊紀錄顯示,被告在事發後對友人稱,他在深圳紋了身,因為他打傷了人,不想被認出。
案件編號:HCCC43/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