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猥褻13歲繼女!下體緊貼偷吻舔耳 捱告辯稱︰親子溫存動作

為人師表理應以身作則,身為人父更應愛護子女,但這位男教師卻完全違反,理應受到重懲!台灣新北1名國小男教師與1名單親母親結婚後,竟向其13歲繼女伸出狼爪,趁周末早上繼女睡覺時,用下體緊貼繼女身體,甚至向她親嘴舔耳。男教師的獸行曝光後,辯稱是「父愛表現」,事件一度不了了之。直到10年後,受害人受到「#MeToo」風潮影響,加上母親和繼父離婚了,她才作鼓起勇氣提告。
案件經過多次審理,甚至上訴到高等法院,被告仍然辯稱自己的行為是「親子間溫存的動作」,但法官裁定被告2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名成立,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

繼父下體緊貼繼女臀部兼親嘴舔耳
台媒於今年6月報道,男被告當年在1間國小擔任教師,其13歲繼女就讀國中1年級,案發於2013年1個周末清早7至8時,被告趁繼女在住所房間睡覺時,不但親吻其嘴巴,而且用下體緊貼對方臀部,甚至用舌頭舔耳,受害人因而驚醒,但仍然閉眼裝睡。
受害人當時雖然覺得奇怪,但她從小在單親家庭成長,以為「爸爸對女兒都這樣」,加上顧慮到繼父當時和母親生下的胞妹年紀尚幼,所以一度沒有告知母親,繼父事後繼續伸出狼爪。
被告痛哭辯稱︰是父愛表現
大約1年後,受害人才將事件告知母親,但只是提及遭繼父偷吻,母親聞言震驚,跑到丈夫任職的學校談判,2人更在車上吵架,被告在車上痛哭認錯,辯稱「是性騷擾,但沒有性的成分存在」、「真的是父愛表現」,同時寫下切結書承認親吻繼女嘴唇,其猥褻行為才告停止。
受害人在10年後決定提告
受害人原本想遺忘事件,但她身心已經受創,即使上到大學,與朋友提及這段經歷時仍然會哭泣,加上受到「#MeToo」風潮影響和母親離婚,令她覺得為何自己要承受不合理對待,忍不在在2023年透過社交媒體交代事件,同時報警處理。
被告懷疑離婚後遭怨恨才捱告
被告在法庭上辯稱,當時只是單純走進繼女房間,打算叫她起床,擁抱和親吻對方臉頰,一旦她起床,被告就會離開,「目的就是跟她做1個親子間溫存的動作」,如果他侵犯繼女,繼女母親怎麼會要求他繼續在2016年至2017年接送她上學下學,明顯是被告和繼女母親離婚後遭到怨恨,繼女受到影響才會提告。
法官判被告囚3年2個月
案件經過多次審理,甚至上訴到高等法院,法官翻閱相關證據後,認定被告罪行屬實,而且身為教師,理應比平常人更有性別意識,但被告罔顧人倫猥褻繼女,而且一直否認犯案。考慮到被告沒有前科,目前仍然從事教師一職等因素,加上受害人只能明確指控其中2次罪行,其他指控並不明確,裁定2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名成立,各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3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