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煙屢禁不止? 市民呼籲向香港學習控煙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深圳衛健委今年6月曾轉發一篇題為《二手煙,其實是一種霸凌》的文章,事件衝上微博熱搜,引發內地網民熱議。還有網民評論呼籲向香港學習,還大家一個健康的環境。

網民發文指控深圳二手煙。(小紅書)
網民發文指控深圳二手煙。(小紅書)

深圳衛健委今年6月曾轉發一篇題為《二手煙,其實是一種霸凌》,文章寫道:「公共場所吸煙不是吸煙者的自由,而是對非吸煙者的霸凌。對不文明吸煙行為說不,是維護公共環境和個人健康的合理訴求。」

《二手煙,其實是一種霸凌》。(微信公眾號截圖)
《二手煙,其實是一種霸凌》。(微信公眾號截圖)

「深圳衛健委發文懟二手煙」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不少網民評論支持:

「不罰款不強制處理就永遠也解決不了。」
「學習下香港澳門,在公共場合非吸煙區吸煙處5000元罰款或拘留7天,情節嚴重的面臨刑事處罰!還大家一個健康的環境。」
「能不能學學香港,只能在指定固定的位置抽煙,離開那個位置全部罰1500,現在隨時隨地聞到人家的二手煙真的很難受。」
「吸煙的總說禁煙是傷害了他們的自由,但是不吸煙者甚至沒有不聞煙味的自由。」

網民呼籲向香港學習。(截圖)
網民發文指控深圳二手煙。(小紅書)

據《南方都市報》《深圳晚報》等報道,早在1998年,深圳就為控煙立法,但條例缺乏操作性,被外界形容為「一紙空文」。

2010年,深圳重啟了《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的修訂,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面禁煙,全面控煙正式啟動。2019年,條例再次修訂,將公交站台、地鐵出入口、電子煙都列入禁煙範圍。

2024年,深圳全市15歲及以上人群的吸煙率已降至17.4%,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深圳禁煙標識。(小紅書)
深圳控煙小程序。(截圖)

根據上述《條例》,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範圍責令改正,處50元(人民幣,下同)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500元罰款。

《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

不少深圳市民在社交平台表示,50元的罰款微乎其微,很難起效:「其實煙也太便宜了,罰款更便宜。」

2024年深圳控煙辦調查數據顯示,現實中,仍有32.7%的市民曾在公共場所接觸二手煙。不少市民亦評論稱仍受二手煙困擾:「加大路上吸煙的罰款吧!說公共場合不讓吸煙還要被罵」「有沒有投訴電話,我們大廈煙味超級重」「但路上吸煙的還是很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