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舉報高官被羈押346天 中國調查記者劉虎案會如何收場?
中國前調查記者劉虎和他的搭檔巫英蛟被成都警方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跨省抓捕,震動中國法律和媒體界,引發中外輿論對二人命運的關注。
劉虎和巫英蛟上星期四(1月29日)通過微信公眾號「法與情」,發布題為《曾逼死教授的四川縣委書記,如今又把招商企業逼向破產?》的署名文章,矛頭直指中共成都市蒲江縣委書記蒲發友。
文章刊出的時間,正值成都「兩會」(人大、政協年會)召開之際。公開信息顯示,中共成都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劉光輝,正是成都市委對口聯繫指導蒲江發展的市領導,上星期五(30日)還曾與蒲發友共同參加人大蒲江縣代表團全體會議。
成都人大會議上星期六(31日)閉幕當天,劉虎便收到來自成都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短信。短信中稱:「請你在接到此信息後,務必及時與我們聯繫......同時提醒你注意,對於公職人員的舉報和信訪反映,應當通過合法渠道、合法方式進行。」
劉虎回覆稱:「我們公開發布的文章不是舉報,也不屬信訪,無需貴機關提醒」,同時對外公開了這段文字對話。
緊接著,劉虎和巫英蛟上星期天(2月1日)分別在重慶和河北被成都警方跨省帶走。相關消息星期一(2日)引爆中國律媒界後,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當晚通報稱,接市公安局「指定管轄」,對二人涉嫌「誣告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蒲江縣委辦公室工作人員星期二(3日)告訴《南華早報》,當地有關部門已成立聯合調查組,「高度重視」劉虎的指控,但無法透露細節。
同一天,劉虎的律師周澤和劉慶,以及巫英蛟的律師任建宇,在成都看守所要求會見二人未果。
綜合中國法律自媒體消息,周澤星期三(4日)上午已成功會見劉虎,他之後在微信朋友圈透露,他們交流了文章「構成誣告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的不可能性」,還傳達了很多朋友對「老虎」的關心,「對珍稀動物保護的前景,我們一致感到樂觀」。
端傳媒曾報道,不少中國律師稱劉虎為「老虎」,意為「一隻未被打倒的老虎」。不過,曾與劉虎對簿公堂的前新華社記者湯計,則在微信上轉發一篇題為《據我判斷,劉虎這次在劫難逃》的文章。
這篇文章認為,由於無法認定蒲發友逼死劉虎文中提到的教授,「劉虎的誣告陷害罪基本坐實」,並稱成都警方辦案前「想必早已知曉2013年北京公安的前車之鑒,更何況現在的法制環境今非昔比,成都公安會在劉虎身上再摔一次跟頭麼?」
劉虎13年前曾被拘
劉虎案引發輿論關注,與他過去的經歷密不可分。
50歲的重慶人劉虎,早年曾是中國多家媒體的調查記者,因多次實名舉報高官而出名。已落馬的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2013年兼任公安部副部長期間,北京警方曾將劉虎跨省帶走羈押346天,指他涉嫌「誹謗、 敲詐勒索和尋釁滋事罪」,但最終以檢方在2015年基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結案。
重獲自由後不久,劉虎曾短暫回到機構媒體任職,2016年開始以自媒體身份活躍中國網絡,持續發錶帶有調查色彩的網絡文章,不少內容都針對中國各地的公權力機關。他過去一段時間的文章多和「90後」年輕人巫英蛟合作,在奉行師徒制的中國媒體行業,巫英蛟也被外界視為劉虎的徒弟。
劉巫二人的辯護律師也大有來頭。劉虎的律師周澤是中國著名刑辯律師,2013年時就曾負責「劉虎案」。任建宇則是2011年重慶「薄王時期」轟動中國的大學生村官被勞教案當事人,在親歷冤案後選擇投身律師行業。
「有償發文」或成劉虎案焦點
微博大V「子午俠士」星期三發文說:「我相信如果警方沒有實錘,也是不會輕易動他的,畢竟劉虎不是一般人,動他是要承擔一定風險的。建議那些為他擊鼓鳴冤的人,還是消停一點好,靜等官方結論吧,省得被打臉。」
「子午俠士」還轉發了北京律師易勝華的一則微博。易勝華分析,劉虎這次涉嫌的罪名「簡而言之警方想表達的就是:收了錢,說假話」。
易勝華認為,自媒體賣文為生很正常,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有很大討論空間,這起事件無論最終是何種結局,都會給中國自媒體和媒體記者敲響警鐘。
不過,周澤曾發微博稱,他早猜到警方會用「非法經營」的罪名來辦劉虎。「拿什麼理由說事可想而知,無非是劉虎為人說話幫人喊冤收了好處之類。就算如此,就有罪嗎?」
中國最高法院前法官黃應生則在微信公眾號撰文分析,如果只是發文章監督批評,缺乏證據證明劉虎故意捏造犯罪事實並向司法機關惡意告發,誣告陷害罪成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只有加上此罪名,四川警方才有管轄權,可以合理合法跨省抓人。
黃應生研判,警方偵查的重點將是非法經營罪,「劉虎最可能被抓住的把柄,應該是有償發文。而有償發文恰好與非法經營罪扯得上關係。」他指「非法經營罪是個口袋罪」,劉虎如果被定罪,大概率也是非法經營罪。
但黃應生也樂觀預測,成都劉虎案會如同13年前一般,最可能的結局是劉虎被依法釋放,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次之為定罪緩刑。他相信「實刑判決可能性極低」,原因是與當前法治導向嚴重背離。「無論結果如何,此案都將成為檢驗中國輿論監督空間與司法獨立性的重要標尺。」
劉虎案會否影響官員仕途與城市形象?
中國為數不多仍在產出調查報道的山東媒體「新黃河」,星期二發評論文章稱,自媒體的輿論監督常常面臨信源單一、觀點不夠平衡等現象,劉虎涉蒲江縣文章即存在這個問題。但對公權可以「嚴苛」,對私權不妨多些寬容,此刻要做的是保障公眾知情權,應以公開公正避免寒蟬效應。
文章說:「官員的人格尊嚴、地方營商形象、公民監督權的行使,一組組關係博弈終究要回到法治與公義的高地上得到解決。」
微信公眾號「老蕭雜說」則評論道:「地方官員濫用公權力打壓批評者引發的系列公共事件,絕大多數均以涉事官員被問責或落馬告終......即便個別官員僥倖闖過或復出,其政治資本已永久折損,個人聲譽資產因壓制言論而大幅貶值,即便未被查,也很難再獲得組織信任與晉升機會。」
另一方面,成都長期被中國民間視為「最擅長宣傳營銷」的城市,案件對城市形象的影響,也成為輿論向成都官方施壓的一環。
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沈亞川就公開呼籲,希望成都在處置劉虎案時有公眾期待的政治智慧和法治精神,「不僅要警惕重蹈‘帝都’(北京)十幾年前的覆轍,還能再續本埠此前善待有杏書店的治理佳話」。
成都有杏書店去年底險因「不可抗力」被迫關門,在引起輿論關注和媒體報道後峰迴路轉,書店得以繼續營業。
有杏書店老闆張豐曾是劉虎在《成都商報》工作時的編輯。《南方人物週刊》前主筆何三畏在微信公眾號透露,張豐星期二發文稱:「抓劉虎對這個城市造成的惡評,難以估量。」
中國外交部:司法機關依法辦案
無國界記者組織星期二也對劉虎和巫英蛟被捕予以譴責,稱此案凸顯中國獨立報道環境變得嚴苛且充滿敵意,「任何膽敢調查中國政權弊端的人,都會迅速遭到當局迫害」。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星期三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說:「中國是法治國家,中國的司法機關依法辦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曾任中共中央黨校機關報《學習時報》副編審的獨立學者鄧聿文在社媒X研判,劉虎案「如果是成都方面擅自所為,假如網上輿論持續發酵,不排除上面介入,無罪釋放」,但「如果這是上面部署的行動,成都警方只是執行者,那任輿情有多少不滿,最後大概率會判刑」。
時隔13年再度上演的劉虎案,又一次引起中外關注,也再次被賦予超出個案的意義。官方如何處理案件,劉巫二人的命運何去何從,都將成為外界衡量一座城市乃至中國法治的最新注腳。
(微信截圖)成都人大會議閉幕當天,劉虎收到來自成都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短信。(互聯網)劉虎的律師周澤和劉慶,以及巫英蛟的律師任建宇,星期二(2月3日)在成都看守所等候多時要求會見二人未果。(任建宇微博)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沈亞川在微博呼籲,希望成都在處置劉虎案時有公眾期待的政治智慧和法治精神,「還能再續本埠此前善待有杏書店的治理佳話」。劉虎的律師周澤轉發了這條微博。(微博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