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台胞證就變中國人?中國出入境新規未上路 台灣先演有去無回

撰文:陳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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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要到9月15日才正式施行,台灣輿論卻已先行上演了一遍「有去無回」。從「持有台胞證等於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到入境後可能被查手機、被秘密邊控,甚至因為曾在網上批評北京而無法離境,各種說法現正在台灣各社交平台用力流轉。推送「恐中」不遺餘力的民進黨政府亦進一步列出台商、科技業者、半導體人才、公務員、宗教人士乃至曾經公開表達政治立場者,提醒這些人赴中國大陸前應審慎評估,相關名單一路拉長,幾乎只差沒有寫上「所有台灣人」而已。

問題是,這些警告有多少來自法規本身,又有多少只是將「可能」一路推演成「一定」?這些問題都在北京出台任何政策都「一概有毒」的結論下,被便宜淹沒。

綜觀出入境新規全文共19條,確實有若干值得注意之處,例如中國公民若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返國後可被限制出境六個月至三年;違反出口管制或技術進出口規定、可能危害產業與技術安全者,也可能被禁止出境;還有主管機關為核實出入境事由,可要求提供文件、資料及電子數據等,尤其涉及國安或刑事偵查時,不准出境的理由也可以不告知當事人。

這些條文使用「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可能危害」等寬泛概念,無疑使得行政裁量全的空間不小,輔以中國近年不斷將國安邏輯延伸至科技、數據、商業和人員流動,外界擔心執行時擴大解釋,並非全無道理,但承認風險存在,與宣稱台灣人拿了台胞證便會「一秒變中國人」,顯然是兩回事。

2024年3月,白雲邊檢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條,對民眾一行3人作出不准出境處理。(微信公眾號@廣州邊檢)

必須以正視聽的是,新規並沒有提到台胞證,更沒有規定持證者從9月15日起一律按照中國公民處理。台胞證係為台灣居民進入中國大陸所使用的旅行證件,北京方面當然長期將台灣人視為中國公民,這也不是新規創造的新身分。按台灣陸委會所說,這是北京「可能」選擇性地將相關條文適用於台灣人,說法傳到網上,就變成台胞證從此等同中國身分證。可以說,行政風險尚未發生,政治結論倒已先一步完成。

僅管中國出入境的新規都還未上路,台灣方面給出「超前佈署」的說法卻很有意思:一方面說法條定義空泛、執法充滿不確定性,卻又同時能精準列出一長串高風險族群;又見官方承認一般觀光原則上不直接受影響,但不忘要提醒即使普通旅客也不能排除突發狀況。這種警語在行政上相當安全,因為「永遠不會錯」——只要沒出事,就是提醒奏效,一旦出事,台灣官方就可以宛若先知,證明早有預警。

台胞證是台灣民眾出入境中國的唯一證件。(資料圖片)

至於民眾最怕的「查手機」一事,同樣也存在從條文到新聞標題的距離。相關規定確實授權機關要求提供「電子數據等信息」,但這不等於每名旅客出境時都必須交出手機、電腦和雲端密碼,其間是否會被濫用,還必須看9月15日後的執行案例、適用對象與救濟程序。如今還未施行,部分台灣報道便已把最壞情境寫成標準流程,這就不是風險說明,而謂一類的風險加工。

再擴大一點來看,北京出台新法新規,經跨海到台灣的「加工」方式,近來已經出現不只一次。舉凡官方修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台灣看到的是跨國鎮壓和《一九八四》,今年制定、頒布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台灣看到的唯有對台統戰與思想控制。如今北京補充出入境規範,結論又迅速落在「進得去、出不來」、「有去無回」,縱然法規領域與內容各不相同,都無涉台灣接收時的「見解」,「一概有毒」是唯一的結論。

海口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三亞邊檢站移民管理警察在為「鼓浪嶼」號郵輪旅客辦理通關手續。(新華社)

持平一點來看,要論台灣社會對北京長年使用模糊的國安概念毫無戒心,確有現實上的難處,期間難免存在程序不夠透明或救濟不足的問題,但戒心並不構成免除閱讀條文的理由,更不該成為民進黨政府放大未確定風險的政治工具。若凡是中國法規都預設為迫害,分析就不再需要證據,唯有立場即可。

反過來說,北京也不能只用「中國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來回應一切疑慮,如見去年中國出入境人員達6.97億人次,免簽範圍持續擴大,這便足以說明中國並未走向所謂的全面封關,但這也不能自動證成每一項限制都不會有被濫用的疑慮,因為人流增加與行政權擴張,是可以同時發生的。是以,真正能消除外界因不甚了解而生的疑慮的,仍是回歸給出清楚的適用邊界、透明執法案例,以及有效的救濟機制,而不是一句「不用擔心」。

是以,中國出入境新規究竟會帶來多少風險,自然還是要等施行後才能逐漸看清,但在此之前,台灣已經再次示範,如何把一項有待觀察的行政規定,改寫成「全民逃生指南」。北京習慣把安全概念放大,台北則習慣把北京每一次的放大再放大一次,而真正被壓縮的,將是台灣社會對不一的事情作出正常判斷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