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內猥褻2男學生!男教師認罪待判 檢察官2原因下令被告續還柙

撰文:田中貴
出版:更新:

馬來西亞發生男教師猥褻男學生案件。吉隆坡1名來自印尼的男教師,涉嫌在1間宗教小學內猥褻2名男學生,被控3項猥褻兒童罪名。男被告在庭上認罪,由於移民局發現被告護照資料和本人不符,加上有潛逃風險,檢察官懇請法官切勿批准保釋,法官經考慮後下令被告繼續還押,擇日判刑。

檢察官懇請法官切勿批准保釋,法官經考慮後下令被告繼續還押。(示意圖/shutterstock)

猥褻2名男學生 被控3罪

當地媒體於2025年12月報道,案發現場是吉隆坡旺沙瑪朱1間有宗教背景的小學,40歲男被告昆普(譯音)是印尼公民,被控由2024年4月至2025年11月期間,在上址猥褻2名男學生,涉嫌干犯《2017年兒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條文和第16(1)條文,總共3項猥褻兒童罪名。前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和打藤,後者可被判囚不超過5年,以及鞭打至少2下。

男被告認罪等待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法官下令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於2025年12月31日在庭上認罪。檢察官指出,移民局發現被告護照資料和本人並不相符,加上存在潛逃風險,不建議被告獲准保釋,法官下令被告繼續還押,將於2026年1月分別陳述案情和判刑。

(中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