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密是姦夫!人妻稱偕友遊玩 挺孕肚床戰 丈夫陪產當日驚悉出軌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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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密通常指女性,但都有「男閨密」,甚至是姦夫。台灣新北1名孕婦向丈夫聲稱尋找「閨密」外出遊玩,丈夫不以為意,豈料妻子產嬰當日,人夫等候期間使用妻子手機,發現所謂「閨密」竟然是1名陌生男子,而且妻子當時腹大便便,仍然多次和對方開房,並有親密合照。綠帽夫隨後怒告妻子,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女被告侵害男方配偶權,判處賠償20萬新台幣(約5萬港元)精神慰撫金。

妻子懷孕期間仍和姦夫激戰。(AI生成圖片)

妻子懷孕一度返娘家休養

台媒於今年2月報道,涉事綠帽男自行開店做生意,2023年11月底和1名女子結婚,妻子懷孕期間,他體諒對方辛苦,吩咐她好好休息切勿工作,而且同意讓她返回娘家休養,他們分隔兩地,透過手機聯絡。

丈夫見到親密合照 質疑「閨密」是姦夫

孕妻回家後正值2024年,經常向丈夫聲稱,前往台中和暱稱「尼尼」的閨密出門遊玩,丈夫不疑有他。直到同年10月,人夫陪同妻子到醫院待產,使用妻子手機時,驚見對方同年7月26日至29日和1名陌生男子多次開房,而且有親密合照,包括接吻、擁抱和摸胸,見面時間正好和妻子口中的「閨密」外出日期一致,質疑「閨密」正是姦夫,於是質問妻子,對方一度承認有婚外情,使他憤而提告索償50萬新台幣(約12.7萬港元)。

人夫等候期間使用妻子手機,發現所謂「閨密」竟然是1名陌生男子,而且妻子當時腹大便便,仍然多次和對方開房,並有親密合照。(AI生成圖片)

妻子否認偷腥 反斥丈夫翻拍手機相簿

案件在台中地院進行審理,女被告卻否認偷腥,辯稱男方陪產期間不理會其生產痛苦,以怕血為由拒絕進入產房,甚至擅自翻拍其手機相簿,背叛對他的信任,她亦強調和「尼尼」的互動僅屬一般朋友社交範圍,否認雙方曾經開房或發生關係。

法官裁定賠償20萬新台幣

法官經審理後卻認為,原告在夫妻關係中合理查看妻子手機,照片顯示雙方互動超越一般友人交往範圍,侵害男方配偶權,判通被告賠償20萬新台幣(約5萬港元)精神慰撫金,自2025年8月29日起計息至清償日為止。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