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噴嚏致意外流產?24歲未婚媽私自埋嬰屍播佛經超渡 判決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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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發生非法埋葬嬰屍悲劇。1名懷孕7個月旳24歲未婚媽媽,疑在浴室連打數個噴嚏後意外流產,因過度悲痛,私自將夭折男嬰埋葬在住家附近叢林,一邊埋葬兒子,一邊播放佛經為其超渡。案件曝光後,女子被告上法庭,她承認「秘密處置嬰兒屍體以隱瞞出生」罪,辯護律師求情稱被告流產後患上產後憂鬱症,長期失眠,因無法保住孩子而內疚自責,推事經考慮後裁定被告毋須服刑,但仍需要繳付4,000令吉(約7,900港元)罰款。

24歲未婚媽媽稱在浴室連打數個噴嚏,懷疑因而意外流產。(AI生成圖片)

邊埋葬邊播放佛經超渡

當地媒體於今年3月初報道,事發今年1月28日,24歲女被告案發時懷孕7個月,她稱在浴室連打數個噴嚏,懷疑因而導致意外流產,她感到驚慌失措,沒有通知男友及其同住的兄長,反而獨自抱住已無氣息的兒子,前往馬當瑪麗哈花園鄰近叢林埋葬,其間她播放佛經超渡兒子,在現場逗留大約半小時才離開。

推事指出,雖然被告遭遇值得同情,但私自處理嬰屍的確犯法,考慮到所有因素後,被告毋須服刑,同時支付4,000令吉(約7,900港元)罰款。(AI生成圖片)

身體虛弱求醫 案件曝光

女被告於翌日(29日)因身體虛弱前往醫院求醫,院方得知相關情況後立即報警,她才驚覺私自埋屍涉及刑事罪責,遭《刑事法典》第318條文起訴,即無論嬰兒是在出生時、之前或之後死亡,任何人秘密掩埋或以其他方式拋棄嬰兒屍體均屬犯法,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獄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女被告毋須服刑 支付4,000令吉罰款

辯護律師表示,當事人流產後患上產後憂鬱症,長期失眠,更因無法保住孩子而內疚自責,向推事求情。推事指出,雖然被告遭遇值得同情,但私自處理嬰屍的確犯法,考慮到所有因素後,被告毋須服刑,同時支付4,000令吉(約7,900港元)罰款。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