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癌|5旬男子患大腸癌 醫療開支沉重 新藥令病人重拾希望
年屆58歲的陳先生(化名)確診了第二期直腸癌,手術後選擇不接受輔助治療,經歷數年覆診後竟發現癌細胞已轉移肺部,感覺癌症不斷復發和轉移,令其深感疲憊,加上治療費用高昂,他曾一度想放棄治療。幸好,在新型第三線治療藥物的幫助下,他成功控制病情,長達一年半沒有惡化,重燃新希望。
58歲確診第二期直腸癌 術後3年復發轉移肺部
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鄭志堅分享個案指,陳先生於2015年被診斷出患有直腸癌,當時病情僅為第二期。醫生便為他安排了手術切除腫瘤,並在術後建議進行輔助性的放射治療和化療,惟當時陳先生拒絕接受輔助性治療。
三年後,他再次就診時,X光檢查顯示出肺部有異常陰影。進一步的正電子電腦斷層掃描(PET-CT)發現肺部兩側有癌細胞轉移,並且肺部淋巴結出現腫大,證實大腸癌復發轉移至肺部。慶幸轉移範圍相對有限,醫生便為陳先生進行體細胞突變檢測,以尋找更適合的治療方案。然而,檢測結果顯示他不適合接受免疫治療和一種常用的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的標靶治療。
鄭醫生解釋,通常會輪替使用多種第一線癌症治療藥物以降低抗藥性,但由於陳先生的體質問題,治療選項受到限制,使得病情更加難以控制。經過使用另外兩種化療藥物和一種標靶藥物後,才成功抑制癌細胞並得以將腫瘤切除。
可惜一年多後,陳先生在覆診時發現癌胚抗原(CEA)指數升高。對此,醫生再次為陳先生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肺部存在癌細胞,須要再做手術切除腫瘤並使用傳統化療。但出於對藥物敏感,陳先生其後只可使用傳統單一標靶治療。
復發後治療選擇受限 新藥延長病情控制期
陳先生經歷了多次癌症復發和轉移。到2022年1月再次復發時,治療選擇變得極其有限。鄭醫生指出:「當所有第一、二線的藥物都已嘗試過後,陳先生仍可以重用這些藥物。然而,由於他體內已經產生抗藥性,因此藥效已經大打折扣。當時另一個選擇則是自費購買第三線治療的標靶藥及口服化療藥,但每月的藥費可高達數萬元。」
幸運的是,當時適逢一種新藥進入了醫管局的「恩恤用藥計劃」,幫助缺乏治療選擇的患者得以優先使用尚未在本港註冊的新藥——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抑制劑(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inhibitor)。透過使用這種新藥物,陳先生終於成功控制了病情,且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內,也未出現惡化。相較於過去其他第三線治療藥物僅能維持兩至三個月的「疾病無惡化存活期」,這是一項令人喜出望外的結果。
鄭醫生指出,這種新藥物能有效延長患者的壽命,並改善生活質素。在持續服用新藥期間,患者體內的腫瘤一直保持穩定,使其得以正常生活。這種藥物的副作用相對輕微,主要是影響血壓和皮膚,並可以透過藥物來減輕這些問題。患者只需每日口服藥物,能夠維持較高的生活質素並得以正常生活,對患者而言是一個理想的選擇。
癌症病人憂慮多 醫療負擔令人放棄
鄭醫生指出,陳先生在初次確診時,由於癌症仍處於早期,治癒成功率很高,因此並未感到過分擔憂。然而,隨著癌病擴散,復發次數增多,壓力逐漸累積,「他會擔心自己仲有幾長壽命,怕藥物有副作用,又怕經濟負擔唔嚟。」
鄭醫生坦言,很多針對癌症的新型藥物缺乏政府資助,每個月需支付數萬元的醫療費用,對許多患者而言是沉重的負擔,有些人甚至因無法負擔而被迫放棄治療。因此,當病人可獲免費試用這種新型口服藥時,都表現得十分積極。
由長和旗下創新科研藥企和黃醫藥自主研發的 大腸癌新藥已獲納入藥物名冊
目前,上述提及的藥物已透過最新的「1+」機制註冊後成為醫管局藥物名冊的「專用藥物」,作為第三線治療藥物,市民無需擔心經濟負擔,便可得到藥物治療。鄭醫生認為,這對醫生和患者都是一大喜訊。
他指出,以往一種藥物在香港註冊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必須等待臨床研究完成,並提交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的註冊許可證。以上述的癌症案例為例,當患者情況惡化至第三線治療時,時間已經非常緊迫,任何有效的治療方法都希望能夠盡快應用。另外,即使藥物完成註冊,還需等待列入醫管局藥物名冊,才能最大程度減輕市民負擔。
近年來,由於無法負擔醫療費用,愈來愈多香港市民前往內地就醫。然而,這種做法不僅需要病人長途跋涉,而且兩地的醫療還未有很好的交接安排。如果政府能夠推出更多方便市民的醫療機制,讓市民能夠留在本港接受治療,對醫生和病人雙方都將帶來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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