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逾3噸】重慶販毒製毒案一審宣判 18被告兩人死刑兩人死緩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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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第五中級法院近日一審宣判當地一宗販賣、製造毒品案,18名被告中,2人被判處死刑,2人被判處死緩,其餘14人則各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據判決書指,第一及第二被告胡進來和胡文武,自2016年12月起開始共謀製造毒品謀取非法利益。在2017年1月,胡文武派人在四川省樂至縣境內聯繫製毒場所、人員,購置製毒工具、輔料等,未料在製造毒品過程中疑似被村民發現而逃離。

製毒工場位於深山。(網上圖片)

同年2月初,胡進來和胡文武又共謀製毒,隨後安排同案其他被告到重慶境內尋找製毒場地。胡進來派人取得製毒原料羥亞胺,並於2月25日派人員駕車前往山東交接,翌日凌晨再運回重慶武隆縣。後因製毒場地不符合條件,製毒地點被改到位置偏僻的永川區紅爐鎮附近。

及至同年3月9日早上5時許,警方當場抓獲正在包裝毒品氯胺酮的各被告,隨後又在廣東惠州惠東縣抓獲胡進來等人,現場共查獲固態毒品疑似物共計淨重599公斤、液態毒品疑似物共計淨重608公斤,經鑑定後均檢出含有氯胺酮。另法院又查明,胡進來和胡文武曾在2017年1月下旬,共謀在山東購買80包共重2000公斤的羥亞胺,然後運回廣東販賣,謀取非法利益。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