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推樓市新規:按「套內面積」交易 4層以上需加裝電梯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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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住建部周一(18日)發布《住宅項目規範》的徵求意見稿,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而非「建築面積」進行交易,亦即不再計入「公攤面積」(分攤到戶的公用部分建築面積)。
此外,意見稿還明確規範了房屋驗收交付的13項詳細標準,並規定4層以上新樓需加裝升降機。

內地擬推樓市新規:取消住宅公攤面積,明確13項驗樓標準。(資料圖片/路透社)

目前,內地住宅建築主要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包含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其中套內面積又包含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露台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則是將整幢樓共有的公用部分建築面積分攤到戶,包含升降機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所、設備間、公共大廳、走道、地下室、值班警衞室等。

部分業內專家認為,公攤面積是內地房地產市場「最不透明的一項指標」,由此導致的房屋買賣糾紛及服務收費爭議由來已久。他們建議,從制度上堵住現行法規漏洞,考慮適時引入國際通行、以套內面積為單位的房屋計價體系。

除了房屋買賣按套內面積計算外,意見稿還對未來的住宅升降機安裝提出明確規定,4層及以上新建住宅建築,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地面高度超過9米的新建住宅建築,都應安裝升降機,且應在設有戶門和公共走廊的每層設站。

新建住宅須全裝修交付

意見稿還提出,城鎮新建住宅須全裝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給水排水、供暖、通風和冷氣、燃氣、照明供電等系統基本安裝到位,廚房和廁所的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畢,達到基本使用標準;還應具備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等條件,且安全防護設施驗收合格。

同時,意見稿明確了樓房驗收交付的13項標準,如對防水工程要求「防水牆、地面無滲漏、無積水」等;天花板粉刷則要求「粘結牢固,無空鼓,表面平整、潔凈,無裂縫,無爆灰」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