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警用童年照追捕51歲通緝犯 網民:以為是走失兒童認領啟事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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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警方為追捕通緝犯,會將其個人資料訊息及照片上載網絡,望公眾提供線索。
追捕通緝犯本是嚴肅之事,但雲南鎮雄警方近日發布的一則通緝《公告》,卻令人哭笑不得。事關《公告》所發布的一些照片,竟是通緝犯們的童年照。其中一人的實際年齡更已達51歲,就算有童年照片相信亦難以辨認。

被通緝的「楊建學」,實際年齡已51歲。(鎮雄警方)

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公安局昨日(19日)發布《鎮雄縣公安局關於懸賞通緝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開懸賞通緝該縣100名「涉黑涉惡」及其他嚴重暴力犯罪等在逃疑犯。不過,有網民發現《公告》中多名通緝犯的照片明顯小於實際年齡,甚至是他們的童年照片。

比如,公告中提到的「吉慶海」、「許仕林」和「楊建學」,實際年齡分別是17歲、28歲和51歲,但通緝照片看上去最多只有10歲左右。事件隨即引起廣泛議論,有人笑言是「娃娃臉」通緝,亦有人質疑這種照片對追捕通緝犯的作用不大。

警方一度表示:眼耳口鼻不會變

鎮雄警方此後多次對有關質疑作出回應。一開始,《上游新聞》報道引述發布通告的劉警官稱,疑犯「吉慶海」犯案時的照片比較模糊,故決定採用比較清晰的幼童照片。他又說,疑犯的五官不會變,「仔細看五官,看他的鼻子,眼睛、耳朵、嘴巴、眉毛。這些不會變的,歡迎舉報。」

昨日下午,「鎮雄警方」微信公眾號官方回覆稱,因為疑犯犯事後一直外逃,找不到近照和犯事時的照片,只能用能找到的照片。

今日(20日)凌晨,「鎮雄警方」重新發布這則追逃通緝公告,其中已刪除了吉慶海等人的照片。同時刊發一份致歉信稱,因無法找到數名疑犯的近照和犯事時照片,便在公告中使用他們小時候的照片,「引起廣大網友關注,造成不良影響,對自身工作的不嚴謹向廣大網友真誠致歉,今後工作中將汲取教訓,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不少網民討論事件。有人認為應該體諒警察,亦有人留言諷刺「以為是走失兒童認領啟事」:

熊孩子通緝令。
體諒警察叔叔吧。
你不說通緝,我還以為走失兒童認領啟事呢。
嗯,有總比沒有強……你還不如畫個光頭強!
誰家孩子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