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列舉8項法定重判因素 量刑階段控方籲判處疑犯死刑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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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周一(8日),章瑩穎被殺案正式進入量刑階段。被告基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此前已被美國伊利諾州中部地區聯邦法院陪審團裁定有罪,包括綁架致死罪在內的三項罪名成立。同一個陪審團將決定他是否應該被處以死刑。

此前的庭審現場漫畫圖。(網絡圖片)

據《澎湃新聞》報道,8日開始的量刑階段審判將在小範圍內展開,整個過程預計將包括控辯雙方的開場陳述、證據、證人和證詞展示以及結案陳詞,預計持續時間在一周半左右。

根據美國法律,在這一階段,檢察官將對罪犯為何應當被判處死刑提出法定加重因素,而辯方將提出減刑因素。然後,由7名男性和5名女性組成的12人陪審團將作出最終裁決,只要有1人不同意基斯滕森應當被判以死刑,他就能夠免於一死,取而代之被判以終身監禁。

據悉,該案也是伊利諾伊州在2011年廢除死刑之後,被告面臨聯邦死刑的第一起審判案例。根據法官解釋,目前在已經廢除死刑的20多州,美國司法部仍對少數案例被告求處死刑,基斯滕森便是其中之一。根據美國法律,容許聯邦政府機關對於重大犯罪求處極刑。

基斯滕森承認殺害了章瑩穎,但後者的屍體至今沒有被找到。(美聯社)

控方:疑犯有預謀殘酷犯罪且缺乏悔意

《澎湃新聞》引用《芝加哥新聞公報》報導稱,在8日上午首先舉行的審理前聽證會上,法官向控辯雙方澄清了在量刑階段哪些證據將被允許使用。

下午正式審判開始後,代表公訴方的檢察官James Nelson列舉了8項法定加重判決因素,包括他所行的並非「普通的罪行」,而是冷酷的、有長達數月計劃預謀的殘酷罪行;傷害了她的家人;缺乏悔意;被害人特別脆弱;試圖通過虛假陳述和藏匿被害者的遺體來阻撓調查。

控方特別強調,基斯滕森通過清理犯罪現場並隱藏她的屍體使得(章瑩穎)無法在她的故鄉中國有正式的葬禮。「這使得痛苦變得沒有止境。」控方表示,這一罪行「值得特別懲罰」,並要求陪審團判處基斯滕森死刑。

章瑩穎的家人。(網絡圖片)

辯方:疑犯可在監獄中孤獨死去

基斯滕森的律師Julie Brain其後發表了辯方的開案陳詞,她再度告訴陪審團疑犯長期以來與精神健康問題的鬥爭,又稱基斯滕森「將在監獄中孤獨地死去。」她說,「唯一問題是,他是在監獄中終老死去,還是以被判決死刑的方式終結生命。」

辯方描述了基斯滕森自幼年期就存在的精神健康問題,包括經常半夜驚醒、夢遊,還有會導致神經衰弱的偏頭痛,又稱基斯滕森在伊利諾州大學期間,他的心理問題進一步加重,他曾尋求心理健康治療,但沒有得到需要的説明。

辯方還強調,基斯滕森不是連環殺手,又指在疑犯被監禁的兩年時間內,沒有表現出任何的危險跡象。鼓勵陪審員做出道德的決定,保持開放的心態,並判處他終身監禁而非死刑。

基斯滕森是否判死仍存在變數

目前,基斯滕森最終會否被判以死刑仍存在許多變數。一直密切關注本案審判的伊利諾州媒體《芝加哥論壇報》的分析指出,為了讓陪審團相信基斯滕森必須被判死刑,在接下去的量刑階段,檢方必須向所有陪審員證明他是蓄意謀殺,同時,陪審團必須一致同意本案存在「法定加重因素」或必須判死刑的理由之一。

若重判的因素得到全體陪審團的一致通過,接下去還要考慮「非法定加重因素」,包括受害者的影響、對未來可能造成的危險、犯罪者缺乏悔意等,對此陪審團也必須達成一致的共識。只有一個人的意見不一致,死刑罪犯都將逃過死刑,被判處終身監禁。

此外,為了進一步說服陪審團,基斯滕森可能會向檢方提出告知他對章瑩穎的遺體做了甚麼,究竟將其藏匿在何處作為免死交換條件。辯方律師早前亦透露,他們曾經提議透露她的遺體在哪裡換取終身監禁。然而章瑩穎家人的律師王志東表示,他們無法相信被告言語的真實性,因此並未同意這一提議。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