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逃死刑】雲南書記:「孫小果案」關係網和保護傘全部查清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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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惡霸孫小果「死而復生」案持續受到輿論關注,有官媒分析稱,在孫小果案中可以發現,雲南的法院、公安、司法、監獄系統全部涉案。
雲南省委書記陳豪12日表示,已對孫小果的犯罪活動、犯罪事實以及關係網和保護傘全部查清。

惡霸孫小果「死而復生」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網絡圖片)

《中國經營報》消息稱,關於孫小果案件的進展情況以及何時宣判,據陳豪透露,「現在進入到審理階段,可以等著最終的結果。具體結案時間需要根據審理的過程決定。」對於是否會新增涉案人員,他表示,「涉案人員估計已經查得差不多了。」

據此前報道,雲南省掃黑辦上月26日公布,雲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在之前已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等11人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的基礎上,近日又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田波、雲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原副總隊長楊勁鬆等3人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同時,雲南省檢察機關在前期已對4名監獄幹警立案偵查並採取逮捕措施的基礎上,又對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的2名監獄幹警採取逮捕措施。至此,孫小果案被查涉案公職人員、重要關係人增至20人。

孫小果2010年出獄後成為夜店大亨。(網絡圖片)

【孫小果案回顧】

據悉,孫小果(曾用名陳果、李林宸)是雲南省昆明市人,早年曾犯強姦罪,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於1995年12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6年4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違法辦理保外就醫未收監執行)。

此後,1997年4月至11月,孫小果在保外就醫期間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8年2月以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死刑。但是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審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7年9月再審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11日,孫小果經多次減刑後刑滿釋放,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出獄後,孫小果先後擔任雲南咪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雲南銀合投資有限公司、昆明璽吉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股東,以及原昆明昆都M2酒吧等多家酒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直到2018年7月21日晚,孫小果受李某邀約,先後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7人在一家KTV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發後,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於2018年7月30日對其立案偵查。2019年3月18日,官渡區人民法院決定對孫小果進行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2010年4月刑滿釋放後涉嫌違法犯罪進行偵查,發現孫小果及其團夥成員涉嫌黑惡犯罪,隨後立案偵查。

2019年4月,中共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後,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5月,中國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並派大要案督辦組赴雲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