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遭強拆又被判刑三年 江蘇出獄男子殺害村官女兒後自殺

撰文: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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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揚州市儀徵市原村幹部楊某榮的女兒2020年1月1日被人持刀殺害,嫌疑人為同村村民彭在林,行凶後自殺身亡。
媒體調查發現,數年前楊某榮當時還擔任劉集村的村幹部時,彭在林家曾遭強拆,他曾起訴政府,但被法院駁回。還有消息指,彭在林本人曾因犯擾亂社會公共場所秩序罪被判刑。

據澎湃新聞1月2日報道,儀徵市公安局1月2日通報,該市1日19時許發生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一人死亡、兩人受傷。經查,彭在林(男,48歲,劉集鎮人,無業)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2日9時許,儀徵市公安局發現嫌疑人彭在林自殺死亡。

當地警方貼出的通報。(網絡圖片)

天眼查公布的「彭某林與儀徵市劉集鎮人民政府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彭在林訴說,劉集鎮人民政府2014年4月14日下午,指使不明身份的人員對他的住房及倉庫進行衝砸。7月9日,劉集鎮政府將他經營的養豬場推倒,場內財物均被掩埋。7月15日,政府再次指使他人搶奪他種植的花木。他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各項損失145.9萬人民幣並承擔訴訟費用。儀徵市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不屬於民事訴訟的範圍,駁回彭在林的起訴。

自稱是彭在林妻子周某梅的人曾於2016年5月8日在中國法院網留言,稱丈夫彭在林的父母在當地政府的拆遷中去世,彭還被毆打。家庭財產損失巨大。

原村幹部楊某榮的女兒被殺害。(網絡圖片)

據周某梅的描述,彭在林2014年11月5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三年,緩刑四年;因擾亂社會公共場所秩序被判刑三年,已被送江蘇鹽城大豐大中勞改農場。不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或其他公共平台沒有檢索到相關判決書。

當地村民說,彭在2019年夏季出獄,數月前曾去楊某榮家中叫罵,「由於沒有實質性傷害,所以警方沒采取強制措施。」

村民說,約兩三年前,楊某榮當時還擔任劉集村的村幹部時,彭在林房子被拆。「彭在林(性格)比較較真,他也因此被關進牢裏。」楊某榮後來被調至鎮上工作。

據村民描述,彭某林2020年1日持刀行兇。楊某榮妻子在與彭搏鬥時手部受傷,正在醫院治療。該村民家人曾去醫院看望。楊某榮說,「要是砍的是我就好了,衝着我去就好了,不能衝着我女兒。」楊某榮的女兒今年26歲。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