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中國查處不合格出口防疫物資1120萬件 涉994萬個口罩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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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關總署5日晚上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自3月31日以來,共查獲非清單企業生產或無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的醫療物資1120.5萬件,其中口罩994.1萬個,防護服15.5萬套,新冠病毒檢測試劑108.5萬份,紅外測溫儀2.4萬件。

根據內地3月31日公布的最新規定,出口的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5類產品必須取得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相關資質,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要求。

自3月31日起,內地出口的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5類產品必須取得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相關資質。(中新社)

中國海關目前已對這些產品實施100%單證審核,審核重點包括品名、數量與申報是否相符,外觀是否霉變、有無污染或污化、是否超出保質期,是否破損及侵權,以及是否存在夾藏夾帶、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況。在審核中發現,有企業夾藏口罩出口,還有企業試圖將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偽造成其他產品出口。

海關總署稱,對出口醫療物資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將責令其停止出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50%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走私行為或者走私犯罪的,海關將企業信用等級直接降為失信企業,並實施提高查驗比例、加大稽核查頻次、全額收取擔保金等嚴格管理措施。同時,官方將對該企業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