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澳門中聯辦:充分體現中央對香港的關愛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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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通過「港版國安法」,重點針對四類行為,分別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並將會透過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
與香港一水之隔的澳門,繼政府表態支持立法後,澳門中聯辦亦發表發言人談話,指立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對香港繁榮穩定和香港同胞福祉的堅決維護和最大關愛」。

發言人指,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一國」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港版國安法」是維護「一國兩制」制度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同憲法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的必然要求。

發言人又強調,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受到現實威脅和嚴重損害、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自行完成立法的情況下,從國家層面進行有關立法,主動填補法律漏洞,既有必要性,又有緊迫性,並且具有無可置疑的正當性、合法性。

發言人在最後並提到,澳門自回歸以來,順利完成澳門《基本法》第23條立法,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有效落實,「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得到充分彰顯,「我們相信,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將進一步堅定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信心和決心,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

(澳門中聯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