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內地首次明確33種家養畜禽 狗未列入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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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批准,農業農村部正式公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首次明確33種家養畜禽種類,包括其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及配套系,狗並不包含在內。

33種家養畜禽種類中,傳統畜禽佔17種,特種畜禽有16種。(資料圖片/中新社)

33種家養畜禽種類中,傳統畜禽佔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鶓、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據介紹,《目錄》屬於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列入《目錄》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管理。至於畜禽範圍是如何確定的,農業部表示,上述畜禽都是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主要用於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等產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

狗沒有列入在《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資料圖片/中新社)

狗沒有列入《目錄》,農業部解釋稱,《目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大多數贊成狗不列入《目錄》。狗的馴化歷史悠久,過去主要是看家護院與狩獵放牧;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係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韓國《畜產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

農業部還指,隨著時代進步,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在不斷變化,一些關於狗的傳統習俗也會發生改變。《目錄》屬於正面清單,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雖沒有列入《目錄》,但也不屬於野生動物,並不意味著不能養。對於狗的管理,有關部門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經驗和做法,出台了限養、登記、強制免疫等制度規定。今後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實現規範管理。

(農村農業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