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狠父離婚冷靜期內毒殺子女 「派出所2次接警不出警」被查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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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貴州遵義狠父劉某傑於離婚冷靜期內毒殺10歲兒子和7歲女兒,案件將於12月11日在鳳岡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庭審前,更多案情曝光。警方在案發後對劉某傑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做了鑒定,鑒定意見是劉在案發時診斷有應激相關障礙,其在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另一方面,縣紀委正調查「派出所2次接警不出警」一事。

早前報道,5月22日凌晨,劉某傑與妻子黃雲(化名)協議離婚翌日,將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同時,劉某傑將一封遺書發送至黃雲的家人群組,當中指控黃雲曾經出軌。

黃雲的家人收到遺書後即時報警,惟警方趕到現場時,兩個孩子已出現中毒症狀,經送院搶救無效死亡,劉某傑自殺未遂,經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

5月21日晚10時許,劉某傑在社交平台發布了帶子女吃飯玩耍的圖片和影片,配文是「最後的狂歡」。(極目新聞)

針對出軌的指控,黃雲表示,2024年5月,她回到鳳岡為了方便照顧兩個孩子,找了一份直播唱山歌的主播工作,收入也算可以,只不過平時直播中為維護打賞網友的關係,會有「寶貝」等較為曖昧的稱呼,但其沒有添加過打賞網友的聯繫方式,也沒有私下見過打賞網友。

至於這份工作,黃雲認為只是用來賺錢,而劉某傑不愛上班,還要找她要錢,因此起了離婚的念頭。但沒想到就在簽了離婚協議的第二天,劉某傑就用農藥將兩個孩子毒害。據了解,劉某傑合共買了四瓶敵敵畏,「說他是騙小孩喝了這個(農藥)就能找媽媽,小孩就喝了,但我兒子都10歲了,又不是不懂。」

被狠父毒殺的兄妹。(極目新聞)

今年8月21日,此案一審在鳳岡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前,黃雲和弟弟由廣東趕到貴州遵義鳳岡縣,參加庭審,遞交證據。當時黃雲稱,希望法律能嚴懲劉某傑,為孩子討一個公道。劉某傑哥哥則表示,大人吵架孩子是無辜的,相信法律會公正公平判案。

報道稱,警方在案發後對劉某傑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做了鑒定,鑒定意見是:劉某傑案發時診斷有應激相關障礙,其在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12月8日,黃雲的弟弟透露,已接到法院電話,案件將於12月11日在鳳岡縣人民法院再次不公開審理。黃先生還介紹,姐姐黃雲在跑外賣途中遭遇車禍致左腿骨折,再加上經濟拮據,此次開庭他們不打算前往鳳岡縣參與庭審,就等著判決結果。

鳳岡縣人民法院。(極目新聞)

另一方面,12月6日,黃雲的弟弟向媒體稱,接到鳳岡縣紀委的電話,稱針對他們反映的龍泉派出所「接警不出警」的問題,已對相關人員進行立案,正在調查當中。

黃雲認為,自己和弟弟兩次報警,鳳岡縣公安局不作為、慢作為,最終悲劇發生。她透露,自己報警時反覆說劉某傑買了農藥,威脅要殺了她,殺了她全家,認為警方應及時查處農藥、控制住劉某傑。警方則在行政覆議中答覆稱,案發前,黃雲在報警中陳述自己被劉某傑捆綁、用農藥威脅,屬於家暴範疇,公安機關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保護。